大鹏新区严管海上休闲船舶安全 晚8点出海将最高罚5千元

读特记者 张连城 通讯员 李润林 罗树行 文/图
2017-09-14 20:28
摘要

9月14日,记者在大鹏新区海上休闲船舶安全宣讲会上获悉,新区加大对海上休闲船舶安全管理的力度,禁止一切休闲船舶在晚上8点至第二天凌晨6点期间出海活动,对违反规定的依据《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运营管理办法》,处以2000元至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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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记者在大鹏新区海上休闲船舶安全宣讲会上获悉,新区加大对海上休闲船舶安全管理的力度,禁止一切休闲船舶在晚上8点至第二天凌晨6点期间出海活动,对违反规定的依据《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运营管理办法》,处以2000元至5000元罚款。

据介绍,本次安全宣讲会是由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大亚湾海事局和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联合主办的。是大鹏新区继成立涉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实施涉海安全领域海上休闲船舶联合执法常态机制之后,加强涉海安全领域监管的又一项重要部署。新区登记在册的600余艘休闲船舶业主、经营人和船长船员等将分两批接受培训。

记者从宣讲会上了解到,新区渔政大队、大亚湾海事局和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将采取联动机制,严格贯彻落实海上安全“六个限制”的要求,即限制休闲船舶出海时间、限制海上生产经营活动场所营业时间、限制船舶航行速度、限制船舶航行路径、限制登船人员(老人、孕妇、小孩禁止上船)、限制携带和提供烈性酒,禁止一切休闲船舶在晚上8点至第二天凌晨6点期间出海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从严从重严厉处置,力求最大限度降低海上运营风险,全力保障渔民、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见习编辑 赵偲容

(作者:读特记者 张连城 通讯员 李润林 罗树行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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