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宝安区委第三轮巡察完成进驻
宝安纪委
2022-09-21 00:11

按照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结合宝安区巡察工作安排,从8月下旬开始开展七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本轮巡察与省、市同步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同时组建4个常规巡察组,对我区航城街道、新桥街道、松岗街道、石岩街道4个街道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并对上述街道下辖的24个社区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并与市对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同步进行。近日,本轮巡察的5个巡察组已全部完成进驻工作。

巡察期间,区委各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常规巡察将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重点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深圳“双区”建设、“双改”示范,宝安“三城”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检查,加强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情况的检查。专项巡察将重点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要指示精神、履行乡村振兴资金主管监管责任、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方面情况的检查,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据了解,本轮巡察时间为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负责常规巡察的区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11日,负责专项巡察的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9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28日。同时,区委巡察办设立对各巡察组监督电话,号码为(0755—29991468),主要受理对各巡察组纪律作风问题的反映,受理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11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各巡察组进行监督。

编辑 朱恒鑫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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