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方法论 | 灾难事件中人物报道的公共价值建构
2022-09-14 15:44
收录于专题:新传播

□ 喻嘉琪

人物报道成为灾难报道的一种常见形式,随之而来的是公众对人物报道公共价值的讨论与质疑。人物与灾难的密切关系,引发一些关于灾难受害者与社会公众利益被侵害的问题。为了解决与避免这些问题,灾难事件中的人物报道需要呈现必要的公共价值,在灾难发生后,通过人物报道向公众传递精神力量与内涵。

【关键词】人物报道   公共价值   灾难新闻

一、引言

2022年3月21日,一架从昆明飞往广州、航班号为MU5735的东航波音737-80客机,不幸于14时38分左右在广西梧州市藤县上空失联并坠毁,机上载有乘客123人、机组人员9人。在灾难事件面前,新闻媒体首先要做的,就是通过实地走访、线上采访等方式进行灾难新闻报道,帮助社会公众了解灾难发生的事实与信息。此外,随着灾难事件的发展与灾难报道的发酵,灾难事件中的灾难人物也成为新闻媒体所关注的重点,人物报道成为灾难事件中的一种常见报道形式。

就灾难事件中的人物报道而言,其社会反馈也是褒贬不一,灾难新闻中人物报道的公共性价值引发了公众的讨论。例如《每日人物》所刊发的《MU5735航班上的人们》一文,受到了业界争议和公众的质疑与谴责。

二、灾难事件与人物的密切关系

灾难事件发生后就会有灾难新闻报道,而人物作为灾难事件中的构成部分,也需要被记录下来,人物报道就成了灾难新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除此之外,灾难事件的发生很容易给公众的心理带来强烈冲击,容易激发公众对灾难事件的新闻欲望。因此,灾难事件与灾难人物以及公众都有密切的关系。

(一)作为灾难事件报道对象的人物

灾难事件中人物报道的对象呈现出选题多元化的特点,涵盖个体与群体范畴。因此,灾难事件中人物报道的对象主要分为两个类型:1.个体:灾难当事人及其家属好友;2.群体:从灾难当事人的社会特征出发,对其所属社会群体进行报道。

围绕着灾难当事人以及其亲属好友的报道,无疑是人物报道中最普遍的形式。此类范畴是灾难新闻中人物报道的主要对象,即典型人物,属于个体人物报道。

个体人物报道通常需要记者通过采访多方信源,包括灾难当事人的家属、友人、同事等周边人士,来完成人物报道的采写。记者采写灾难事件中人物报道的目的,是为了挖掘灾难当事人背后的故事,通过这种故事化的报道向公众寻求感情认同。例如《冰点周刊》所刊发的《我愿意讲述:姐姐姐夫都在那架飞机上,还有一岁半的外甥女》一文,就是以遇难者亲友为主要采访对象,通过他们的视角来还原遇难者的个体故事。这种类型的人物报道表面上是悲剧的呈现,底层则是对无常生命的永恒珍视。

其次,灾难当事人作为社会存在的个体,其所处的社会群体也是新闻媒体的报道对象。例如《南方周末》刊发的《梦碎“翡翠航班”:MU5735坠落背后,瑞丽遇上的茫茫迁徙》,《南方人物周刊》刊发的《云上守护者:飞行安全背后的民航人》等文章,都是从作为社会个体的灾难当事人出发,通过采访多方信源,体现其社会学上的特征,报道其所属群体的故事。此类人物报道是个体人物在社会身份上的延伸,属于群像式人物报道。

群像式人物报道是指通过群体人物的刻画与描摹,凸显人物的集体形象,多见于重大事件报道。灾难是一个被建构和被诠释的过程,不单单关涉一个群体切身承受的苦难,而且发展成为与其他社群相连接的公共话题。灾难新闻中的群像式人物报道,主要从灾难当事人的身份特征出发,深度刻画灾难个体所属群体肖像。与灾难事件中的个体人物报道相比,群像式人物报道更多呈现的是社会某个面或某个时段上最深入人心的平民声音,反映不被公众所熟悉的群体的生活。

(二)作为被公众需要的灾难人物记录

灾难事件发生后,公众拥有通过新闻媒体满足其信息需求的权利,即公众的知情权。为了满足这一点,新闻媒体对灾难事件的报道工作需要达到两个方面的目标:一是对灾难受害者声音的记录。二是对公众集体记忆的构建。

灾难的发生对于灾难受害人来说,是切身实际的感受,是非常具体而微观的。出于这个原因,对于灾难受害者声音的记录显得格外重要,因为他们直接受到了灾难的影响,他们的视角需要被还原,也需要被讲述。

如果说对灾难受害者声音的记录,是从微观的层面来看待灾难事件中的人物报道,集体记忆的构建则是从比较宏观的层面来看待。新闻媒体作为“故事的讲述者”和“文化的生产者”,不管是对灾难事件还是对灾难人物的报道,其基础功能都是记录,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在媒介中进行记录,构建社会对灾难的集体记忆。和灾难事件报道相比,灾难事件中的人物报道更多体现的是一种人文记忆,而不只是局限于对灾难事件本身进行记录。

对灾难人物进行报道的意义,从短期来看其工具价值在于信息的告知与不确定性的消除,从长期的文化价值来看在于共同体的构建,在于引起公众的共情与涵养。作为官方版本的集体记忆的建构者,新闻媒体是形塑灾难事件集体记忆的重要载体,他们通过一系列以图文形式呈现的人物报道,无疑延长了灾难事件的生命周期,这也与媒体所扮演的公共领域的角色相契合。即媒体在对灾难进行报道时,不是简单地传递灾难信息,而是要“基于其文化权威性,通过报道构建一种公共性框架”[1],这既满足公众的新闻欲望与信息需求,又可以促使公众对灾难事件进行感知与记忆。同时,这也是一个还原遇难者的人生,将抽象的数字还原为具体的人的过程。灾难值得记录,将灾难的记忆更加深刻地刻进我们的社会,目的是为了反思灾难背后的原因,对灾难心怀警惕。

三、灾难人物报道存在的问题

灾难事件与人物密不可分的关系,体现了人物报道在灾难事件中的存在价值以及重要性。但是,也正是因为这种密切关系,新闻媒体在采写与发布人物报道的过程中,会存在着一些问题与瑕疵,即报道失范的问题。而这些报道失范问题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侵害灾难受害者的利益和侵害社会的利益上。

(一)对灾难受害者利益的侵害

对灾难事件的报道,无论是呈现灾难发生的事实,还是要报道灾难发生的原因,新闻媒体必须采访新闻来源,而灾难当事人和其周围人都是非常重要的采访对象与信源,灾难新闻中人物报道的采写也同理。因此,新闻媒体不可避免地需要在灾难刚发生不久后,与灾难受害者进行接触与对话。

人物报道的写作以故事化为主,就是采用对话、描写、设置场景、添加背景等,细致入微地对人物进行描述,发掘人物的故事因素,凸显人物身上能够让人兴奋、感动,富有戏剧效果的故事。

“灾难事件中人物报道的故事化写作以‘感动’模式为主流范式。”[2]为了使人物报道更富有感染力,一些媒体往往会在对灾难当事人与其周边人采访的基础上,在报道中加入大量细节描写以及情绪化的语言,目的是呈现“温情脉脉的灾难故事”。

但是,新闻媒体的这种挖掘受害者背后故事的行为,对受害者的亲属好友来说是悲痛侵扰,是二次伤害,一切的采访在受害者眼中都有可能是打扰。对于一个正在经历严重创伤的人来说,被接触、被定格、被书写都有可能是莫大的伤害。

以《每日人物》所刊发的《MU5735航班上的人们》一文为例,公众对于《每日人物》这篇人物报道进行了强烈谴责。而这种谴责主要体现在人物报道所涉及的新闻伦理问题,在灾难刚发生不久,新闻媒体对遇难者亲属好友的采访有违新闻伦理。

其次,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促使传播环境急剧变化,技术变迁带来了信源多元化和公民声音的崛起,替代性媒体逐渐参与新闻工作中,其时效性优先的发稿模式对传统媒体机构的运行方式带来冲击,数字新闻业对传统新闻伦理带来诸多挑战。灾难与不幸事件往往是突发的,因此传统媒体机构既要和新媒体争时效与浏览量,又要奉行自身的新闻专业主义,保证新闻质量,核实新闻事实。在这种报道压力下,灾难事件中的人物报道,则给传统媒体机构的新闻伦理与新闻真实体系带来更大挑战。《每日人物》这篇人物报道的刊发时间,距离东航空难事故发生不到24小时,从报道中也可以看出其为了采访做出非常大的努力,尽可能地接触多方信源。此外,除了多方采访,灾难当事人社交平台上的信息与内容,也被新闻媒体挖掘、聚焦并解读,目的是寻找煽情元素丰富人物报道的“感动”程度。这种对私人领域过度公开的媒介逼视行为,会给灾难受害人带来巨大压力。这种行为是新闻媒体社会角色的错位,对受害者来说无疑也是一种媒介暴力。

(二)对社会公众利益的侵害

灾难事件发生后,以“感动”模式为主的故事化人物报道,适当的话可以引起公众的共情。但是,有的新闻媒体使用大量的悲情语言去刻画灾难人物,渲染灾难气氛。这种“过度煽情”的行为,非但不能形成良好的共情效果,还有可能因沉浸感太强,使普通读者感到焦虑、恐慌和严重心理不适,使公众受到“共情伤害”。

由于灾难事件中人物报道的特殊性,新闻媒体接触的大多是“二手信源”,即不是从当事人处得到的信源。因此,新闻媒体在采写故事化人物报道的过程中,为了达到煽情效果,使用的大多是间接内容,主观臆断性强,带有悲情文学的意味。“共情”是一种生物的本能,人物报道想要引起公众的“共情”,不需要刻意使用悲情语言去渲染、蛊惑、煽动公众,只需要用最朴实的文字去记录与诠释。

亚里士多德曾说,“人的每种技艺与研究,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3] 新闻报道也必然是带着善的目的进行。人物报道需要的不是新闻媒体的悲情渲染,而是以一种庄重、严肃的态度去扮演好倾听者的角色,实现社会生活层面的公共善。

四、灾难人物报道公共价值建构

新闻媒体的公共性强调新闻媒体作为社会公器,其新闻报道活动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基础。人物报道作为灾难新闻的一部分,是否具有公共价值,是否体现报道的公共性,也是衡量其质量的重要标准。因此,新闻媒体在灾难背景下进行的人物报道,不仅需要传递信息,同时也需要建构出一种公共性的框架,体现灾难人物报道的公共价值。在这个过程中,新闻媒体追求的是一种普遍意义的善——“既坚持公共善又不伤害个体的善”。[4]

(一)构建历史记忆

《新京报》编委刘炳路认为,媒体的灾难报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灾后首先是抢动态”[5];第二阶段是做人文报道;第三阶段是到救灾基本结束后进行深度报道。简单来说,灾难事件发生后,新闻媒体首先要做的是向公众传递与灾难相关的信息,而不是急于产出令人潸然泪下的人物报道。

在灾难事件中人物报道的对象主要是灾难当事人,属于“典型人物报道”,它是对灾难新闻的补充,承担着灾难事件的历史记录者的职责,同时也是形塑灾难事件集体记忆的重要载体。前文提到,这种人物报道以“感动”模式为主流范式,旨在挖掘人物背后的故事,短暂地满足公众的情感需求,同时也表达了对无常生命的永恒珍视以及对灾难的反思。

同样是灾难新闻中的人物报道,《每日人物》所刊发的《MU5735航班上的人们》一文,与“7·23温州动车事故”后由中青报刊发的《永不抵达的列车》,两者得到截然相反的评价。和后者相比,前者刊发的时间是灾难发生后的24小时内,属于灾难报道的第一阶段。该阶段公众对灾难事实尚未完全明了,人物报道追求的不是历史记忆的价值构建,而是对“灾难美学”的消费,是一种快餐式的消费品,不具有作为记忆文本的价值,新闻媒体将时效性放在社会价值追求之前。后者刊发于事故发生四日后,该阶段属于灾难报道的第二、三阶段,此时公众对于事故的归因已经明确。因此,除了对灾难事实的报道记录外,新闻媒体还需要通过人物报道填补灾难历史话语的人文空白,构建详细生动的历史记忆,供人们未来对过往进行挖掘与探寻。

因此,灾难不是营销热点。公众不是不需要人物报道,而是不要太过于急切的人文报道,他们需要的是具有历史记忆价值的容。

(二)呈现精神力量

社交媒体时代,传播感动当然是一种吸引公众的方式。一篇充满新闻专业主义的灾难报道,可以诉诸感动,但这种感动应该是“用情但不煽情”,在这种背景下的人物报道,应该给公众传递并体现灾难中特有的精神力量与社会价值观。

在价值呈现方面,《MU5735航班上的人们》一文所呈现的不是“用情”而是“煽情”。新闻媒体在灾难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进行多方采访与收集灾难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并撰稿成文。在这种模式与背景下生产出来的报道,无法传递任何公众所需要的精神力量与知识,它所呈现出来的是一种“猎奇”,是一种低层次的八卦。而《永不抵达的列车》一文获得包括公众、业界和学界的一致肯定。

《MU5735航班上的人们》体现的是新闻媒体灾后急于做人文报道,导致对新闻伦理与新闻共识的疏忽。在新闻共识充分的前提下,《永不抵达的列车》通过“对遇难者个人故事的回顾、哀悼鲜活生命的逝去,建立起与公众之间的情感沟通,可以有效地将其所蕴含的精神力量传递给公众”。[6]

人物报道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人们对灾难的窥私欲,而是以生命的易逝带给受众震撼人心的力量。媒体报道的视角不能只局限于遇难者本身,要进而探求灾难背后的深层原因,表达对生命的哀思与尊重。因此,灾难事件人物报道中的悲情营销和伤痛文学是不可取的,事故应该被报道,而悲情不该被消费。

注释

[1] 戴海波,杨惠.论社会冲突性议题建构中的媒体公共性[J].新闻界,2017(03):57-64+103.

[2] 黄月琴.“心灵鸡汤”与灾难叙事的情感规驯——传媒的社交网络实践批判[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6,69(05):114-118.

[3] 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3.

[4] 王金礼.公共善、个体善与新闻伦理——新闻传播与人类普遍善之关系论略[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3(05):90-97.

[5] 中国新闻网.记者谈中国灾难报道:公众感觉媒体陷自我表扬狂欢[EB/OL].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13/05-31/4878075.shtml,2013-05-31/2022-05-07.

[6] 胡菡菡.丢失的“新闻共识”——复旦踩踏遇难者报道的悲情框架何以面目全非?[J].新闻记者,2015(02):37-41.

作者喻嘉琪系江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编辑 采访-严偲偲审读 舆情研究部-李诚审核 朱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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