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连锁餐饮可“一诺领证”

读特记者 易东 文/图
2017-09-13 20:06
摘要

符合条件的大型连锁餐饮企业在向市食药局提出申请后,市食药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合格后可在办理门店食品经营许可证时适用“申请人承诺制”,书面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就免于现场核查,并及时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9月13日上午,在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深圳面点王饮食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和平从市食药局负责人王夏娜手中接过了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该证是深圳市在连锁餐饮企业中按照“申请人承诺制”程序办理的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

据介绍,深圳市大型连锁食品经营企业发展迅速,全市大型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门店数量超过2000家,每年均须办理大量许可业务。以往这些企业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10天的办证流程,时间较长。为了简政放权,方便企业,深圳市食药局在坚持“依法行政、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决定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大型连锁餐饮企业试行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取消现场核查环节,将申领证时间从10天缩短为3天。

在发证现场,面点王饮食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和平激动地对记者说,“‘申请人承诺制’好!我们只要承诺遵纪守法,就可快速领到开分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这减轻了我们企业繁琐的资料准备和现场等待,节省了时间和人力物力,有助于我们企业快速扩张。”

记者了解到,适用“申请人承诺制”的大型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须在深圳市范围内有50个及以上使用统一商号的门店,各门店经营项目、流程布局和设备设施相同或相近,并做到统一采购配送食品及原料、统一经营管理。

符合条件的大型连锁餐饮企业在向市食药局提出申请后,市食药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合格后可在办理门店食品经营许可证时适用“申请人承诺制”,书面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就免于现场核查,并及时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市食药局负责人表示,目前,深圳市已经有6家大型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通过专家评审,可按 “申请人承诺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下一步,该局将根据首批试点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方便企业办证。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易东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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