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两级三家法院联合发力 高效调解助企纾困解难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周其丽
2022-09-07 16:35

“幸得你们三家法院的通力合作,成功调解后我们都及时履行了调解协议,现在双方都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某加工公司里,案件当事人面对深汕法院法官的调解回访,一解愁绪,展露出轻松的笑颜。

近日,深汕法院受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针对该案双方互为债权债务关系,多个案件多重矛盾相互交织的事实,深汕法院联动市中级法院、龙岗法院,运用系统性思维、群众工作方法,通过一揽子调解高效化解三件关联纠纷案件,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矛盾交织 纠纷双方各自起诉

2020年9月,深圳某电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公司)与深汕某加工公司(以下简称加工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电子公司负责提供电子元器件及生产图纸,加工公司负责加工成半成品销售给电子公司及售后服务。双方未签书面合同,系由电子公司通过微信向加工公司采购,双方每月通过微信对账确认,电子公司再根据对账单付款。

2021年双方先后3次正常结清货款,后因电子公司认为加工公司未按定作要求,私自更换其提供的原材料导致产品质量异常,双方由此产生纠纷。电子公司诉至深汕法院,请求加工公司返还剩余原材料以及赔偿损失50万余元。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此前加工公司以电子公司拖欠其货款为由,诉至龙岗法院,龙岗法院根据加工公司申请对电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且已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电子公司向加工公司支付拖欠货款30万余元及利息。一审宣判后,因双方均不服该判决,分别上诉至市中级法院。

高效调解  关联案件真正案结事了

通过前期对案件的调查,承办法官认为“单靠对一案进行判决难以真正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为避免出现“案结事不了”,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以组织调解为突破口,当起了“跑堂腿”,多次组织双方律师、法定代表人到场沟通、调解。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先采取“冷却降温法”,主动给双方当事人情绪降温,在调解时尽量不激化双方的矛盾,控制好调解氛围;然后采用“梳理症结法”,梳理出电子公司拖欠深汕某加工公司货款事实,加工公司生产的产品也确实存在部分质量异常;最后采用“平衡利益法”,搬法条、摆事实、讲道理,说通双方着眼化解主要矛盾,不纠缠细枝末节,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帮助双方找出解决纠纷的平衡点,促进双方握手言和。通过承办法官的“婆婆嘴”,最终双方各让一步,顺利签订调解协议。

本着一揽子解决双方纠纷的初衷,承办法官继续跟踪协议履行,防止出现矛盾“反复”。在法院工作人员的督促履行下,双方公司达成和解协议2天后,加工公司向龙岗法院申请解除对电子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龙岗法院迅速作出解除查封的裁定,确保被执行人的经营不受影响。同时,双方向市中级法院申请和解,市中级法院也根据双方的申请快速出具了调解书。

深汕法院的快速调解,龙岗法院的快速解封,深圳中院快速和解,三家法院共同发力,双方因承揽合同产生的多案多纠纷得以圆满地一次性解决,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标题《两级三家法院联合发力 高效调解助企纾困解难》)

见习编辑 韩湘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桂桐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周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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