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季来临,为切实保障师生出行安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东莞交警强化校车路查路检管控力度,严查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
松山湖:未取得校车许可接送师生被处罚
9月1日17时50分,东莞交警松山湖大队执勤民警在环湖路检查发现,一接送学生校车未放置校车标牌,涉嫌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经查,该校车尚未取得校车许可,且该车接送搭载1名随车老师及56名学生,属于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违法行为。该车驾驶人尹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东莞交警松山湖大队依法对尹某处以罚款20000元,并依法暂扣车辆,现场责令其安全转运师生。现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南城:一校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被处罚
9月2日17时22分许,东莞交警南城大队执勤人员在南城宏图路执勤点查获一校车接送学生不按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经查,该校车标牌登记的行驶路线和停靠站点均在厚街镇。目前,东莞交警南城大队依法对该车驾驶人陈某处以罚款200元。下来,东莞交警南城大队将对该校车公司展开约谈,并将情况通报至属地镇街教育管理中心。
东莞交警提醒,驾驶校车接送学生须按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并按校车标牌审定路线行驶。随车照管人员要检查学生系好安全带,确保校车接送安全。
(原标题《开启“护学模式”,东莞交警强化校车路查路检工作》)
见习编辑 韩湘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范锦桦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