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个为什么”商标首例维权案终审判决,原告少儿社胜诉
澎湃新闻
2022-08-04 13:35

7月28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上诉人四川天地出版社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定,天地出版社在14款图书名称、图书封面、销售图片及描述中使用“十万个为什么”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在图书中使用“十万个为什么是影响几代人的经典读物……本书则是十万个为什么的升级版”等表述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少年儿童出版社社长冯杰表示:“‘十万个为什么’商标首例维权案终审获胜,这是我们对拥有‘十万个为什么’知识产权的有力宣示,作为‘十万个为什么’品牌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必将产生重大的积极影响。”

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三大争议焦点

在此案审理过程中,有几大争议焦点。首先,四川天地出版社有限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对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十万个为什么”本身具有固有含义,但具有固有含义并不等同于相关商品的通用名称。问答式科普图书包括涉案“十万个为什么”系列图书,但“十万个为什么”尚无法与问答式科普图书相等同。天地出版社在相关图书封面突出使用“十万个为什么”,并不属于为了说明图书内容而进行的正当使用,而是构成识别图书来源的商标使用,客观上发挥了识别图书来源的功能和作用,容易导致图书购买者对于图书的来源,或者天地出版社与少年儿童出版社之间的关系发生混淆误认。

其次,四川天地出版社有限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对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天地出版社涉案14款图书中9款首次出版时间在2017年6月(注:少年儿童出版社获得权利商标注册的时间)之前,但此时,少年儿童出版社“十万个为什么”系列图书经过长期使用宣传,在少儿科普图书领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被相关公众广为知悉,具备了识别系列图书来源的属性特征。因此,一审法院认定应作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保护并无不当。

第三,四川天地出版社有限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对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天地出版社无正当理由使用“十万个为什么是影响几代人的经典读物……本书则是十万个为什么的升级版”的表述,容易使读者产生天地出版社图书系少年儿童出版社“十万个为什么”系列图书升级版的误解,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少年儿童出版社诉讼代理人董文涛律师认为,本案的意义不仅在于通过司法裁判确认了“‘十万个为什么’并非科普图书的通用名称”这一无可争辩的事实,依法保护了这个历经六十载岁月沉淀的国民科普的金字招牌,更重要的是,“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本案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引领和评价指引的功能与作用。

“十万个为什么”品牌的维权工作仍在进行

鉴于“十万个为什么”品牌在少儿科普出版领域的影响力,市场中出现大量冠以“十万个为什么”字样的仿冒图书。孩子家长们基于对“十万个为什么”品牌的认可与信赖,在购买《十万个为什么》时极易“中招”,误以为仿冒图书就是他们想要的经典科普图书。而这些仿冒图书大都出自以牟利为目的的图书公司(业界俗称“书商”)之手,一本涵盖十多个领域、数百个科普问题的图书既无编委会也无撰写者,书中内容不仅存在诸多文字错误,而且在知识性方面也是漏洞百出。

这些仿冒图书在市场上低价倾销,严重损害了“十万个为什么”的品牌声誉和合法权益,导致各种伪科学、伪知识泛滥。如果再不加以保护,“十万个为什么”这一作为被《人民日报》誉为“共和国明天的一块科学基石”的经典品牌有可能被五花八门的各类仿冒图书淹没。2020年初,少年儿童出版社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打响维权的第一枪。

除在上海法院针对天地出版社发起首例维权诉讼之外,少年儿童出版社还在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多家出版社发起了多起维权诉讼。这些案件有一个共通点:所有被告出版社都曾与同一家书商合作出版仿冒“十万个为什么”图书。这家书商就是“北京创世卓越图书有限公司”,其与约20家出版社合作出版了百余款“琳琅满目”的仿冒“十万个为什么”图书。在此前的2022年4月,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一审判决华夏出版社、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和云南教育出版社承担立即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021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十万个为什么”注册商标作为经典案例写入国家《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并在“十万个为什么”相关商标无效、异议、复审的多个决定裁定中,都对“十万个为什么”进行了权属确认。2022年初,“十万个为什么”商标入选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

少年儿童出版社曾先后向数十家出版社发出律师函,要求其立即下架仿冒图书。收到律师函后,多家出版社通过书面回函、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少年儿童出版社律师表达了尊重知名图书品牌、愿意积极配合下架仿冒图书的态度,与少年儿童出版社签署了《“十万个为什么”品牌知识产权和解协议》。

冯杰表示:“在维权的具体工作中,我们有区别对待原则。对于尊重知识产权,承认侵权事实并愿意下架侵权图书的出版社,我们是欢迎的,并愿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讨论彼此的利益关切;只有对于那些不尊重知识产权,不承认侵权事实且拒不下架侵权图书的出版社,我们才会以法律为武器,坚决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董文涛律师称:“很多出版社收到我们发出的律师函后,态度积极诚恳,表示愿意下架、和解,甚至也向我提出了类似的困惑:他们精心打造、重点宣传的知名图书也经常被‘蹭流量’‘搭便车’‘傍名牌’!一些书商‘剪刀加糨糊’‘复制加粘贴’的手法娴熟,在短时间内就可以大量炮制出同名或类似名称的图书,从而抢占知名优质图书的市场,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也使读者眼花缭乱、屡屡中招。”

从出版社的上述困惑中不难看出,无良书商的牟利投机为所有致力于打造高质量图书的出版社和出版界人士所痛恨和不齿。对此董文涛律师进一步认为,在法律层面上图书也是一种商品,图书名称是消费者寻找图书的“关键词”,具有识别图书来源的属性特征,如果某图书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那么,该图书名称就可以作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尽管“十万个为什么”品牌近两三年来维权工作卓有成效,但基于侥幸心理和利益诱惑,仍有一些出版社、书商、线下书店及线上销售渠道在从事仿冒“十万个为什么”图书的出版、重印、发行和销售行为。

对此,冯杰强调,从1961年《十万个为什么》(第一版)出版发行至今,正是由于少年儿童出版社几代人六十余载呕心沥血的培育呵护,秉承普及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传递科学精神的初衷,才打造出“十万个为什么”这一金字招牌。他说:“我们应当竭尽所能来正本清源,任何试图割裂少年儿童出版社与‘十万个为什么’品牌的血脉联系、任何损害‘十万个为什么’品牌声誉以及任何仿冒出版‘十万个为什么’的行为,都必须得到纠正。”

(原标题《“十万个为什么”商标首例维权案终审判决,原告少儿社胜诉》)

见习编辑 钟诗婷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郑蔚珩 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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