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思 | 网络治乱重在建立长效机制
深圳特区报
2022-08-01 10:20

■ 刘国强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今年4月以来,中央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行动,处置了大量违规直播间、短视频和用户账号。无疑,专项行动收到了实效,但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如何建立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行业治理的长效机制,使其在常规治理环境下能健康发展?

应该看到,专项行动依靠由上而下的行政力量进行集中治理,是急病下重药的治理模式。在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行业乱象丛生、积重难返的情况下,这样的专项行动有其合理性。这次专项行动可以被视为2021年清朗专项系列行动的延续,为网络治理的标本兼治之路奠定了基础。

但建立长效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体系和治理体系。从立法层面看,在网络空间治理中近年出台了系列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如中办、国办在2021年9月印发了《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网信办在2019年底发布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但这些重要的指导性意见和规定,需要落实到更为具体的立法,以及职责明确的执法部门,使其能转化为细致而常规的社会治理。而从治理体系看,网信部门和工商管理、公安等执法部门在网络空间治理上有时职责不清,没有形成有效的合力,需要进一步理顺相应的关系。

建立长效机制也需要注意保护和引导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行业的商业属性,充分维护网络平台合理的商业利益,以及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如网络内容治理的问题,应充分发挥平台和主播、视频创作者的积极性,满足不同趣缘群体的合理需求。在审美品味领域,应给予无害的且能满足用户娱乐需求的网络内容生产以宽松的空间,防止以网络舆论做为判断标准。而在网络监管上,也需要有常态化的机制,不能时松时紧,不同时间段、不同地区、不同执法者,应有不同的执法尺度。

总之,整治网络直播和短视频领域乱象非一朝一夕之功,希望专项行动过后,继续保持严格的监管态势,防止沉渣泛起,使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行业规范、健康地继续发展。

(作者系四川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

(原标题《网络治乱重在建立长效机制》)

见习编辑 韩湘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桂桐 连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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