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件逃费51次! 深圳一司机面临法律制裁

读特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粤交综 文/图
2017-09-08 15:21
摘要

该车于2017年8月14日在广深高速太平收费站被查,涉嫌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整治冲卡逃费行为的文件精神,9月2日晚上,广深高速公路与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部交警大队在新桥收费站开展联合整治活动。

现场查获涉嫌使用假行驶证的粤S牌照8座江淮商务客车。该车涉及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51次,金额1803元。司机持有三张同号牌行驶证副本,经核查,其中两张属伪造,同时,车辆涉嫌过期未年审,多次违法记录未处理等事实。目前执法部门对该车进行暂扣处理,司机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此前,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对湘E牌重型仓栅式货车开出《违法行为通知书》,对其利用假证逃费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处罚决定。

该车于2017年8月14日在广深高速太平收费站被查,涉嫌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广深高速稽查人员在稽核绿通车辆证件时,发现湘E牌货车道路运输证存在可。于是,联合东莞市虎门交通分局综合执法队协查和查询车辆所属地交通部门,均反馈无该车“道路运输证”备案资料,多部门确认该车所持道路运输证为假证。

经严密布控,8月14日在广深高速太平站出口成功拦截该车,并通知东莞市虎门交通分局综合执法队到场处理。

经核实该车利用假道路运输证逃费62次,逃费金额7395元。因该车运输农产品,执法部门现场登记后放行车辆,限期返回接受处理。8月24日司机回太平站补缴路费7395元。8月28日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开出《违法行为通知书》,作出罚款30000元的处罚决定。

编辑 黄子芸

(作者:读特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粤交综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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