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10年!文具店老板竟当贼,半年“顺走”将近52万元香烟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2022-07-11 21:20

觉得钱不好赚,男子居然动起歪心思,趁着进货机会先后盗窃662次!今年2月,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对该男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已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判处洪某有期徒刑十年,同时责令洪某退赔被害人损失。

年轻的黄先生在罗湖开了一家商行,从事零食、文具、饮料、烟酒等货物的批发和零售。黄先生和妻子诚信经营,生意一直挺好的,虽然每天忙忙碌碌,累个没停,但从盈利情况看,一切辛苦都很值得。

到了2021年6月,黄先生暂停了一家啤酒的代理工作,于是稍微闲下来把资产资金进行了一下盘点,没想到,盘点完他和妻子面面相觑:生意和前几年差不多,可为什么没看到钱呢,辛辛苦苦赚的钱去哪了?

过了段时间,有一次,黄先生记得在商行架子上摆了一条品牌香烟,再去找却怎么也找不到了。这时起,他开始留心商行一些香烟的情况,发现有些香烟他印象中没卖,但陆陆续续也不见了。

2021年9月23日,黄先生又发现有几条品牌烟不见了,于是,他停下手头工作,调出商行当天的监控录像,慢慢地检查起来,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商行中拿货时,悄悄抽下两条品牌烟,塞进自己的裤腰处。这个熟悉的身影,就是附近一家文具店的老板洪某。

洪某与黄先生认识好多年了,之前洪某隔几天就来黄先生这进点货,后来进货越来越频繁,一天要来两三次。都是老客户了,洪某一般就直接进商行里面自行拿货,然后到柜台扫码付款。

没想到,他在里面自行拿货时,还悄悄塞一两条烟在裤腰里,用衣服盖住,然后大摇大摆地出来。

太让人愤怒了!黄先生将这半年的监控全部调了出来,对照着洪某一天两三次的进货,分析甄别,发现洪某每次进来都会偷一两条烟走。有时在某个角落,监控虽然没拍到他窃取香烟,但从录像看,他进来时腰腹部偏瘦,出去时腰腹部明显鼓起来了一些,肯定也藏了香烟在里面。

黄先生统计了一下,从2021年3月至2021年9月,半年多的时间,洪某就在他的商行里,盗窃了662次!

黄先生报警了。很快,洪某被抓获。对于自己的盗窃事实,他供认不讳。

原来,一直在黄先生这进货的洪某,觉得这几年钱不好赚,自2019年起,他就开始在自行拿货时偷香烟藏在自己的裤腰上,然后用上衣遮挡住带出商行。最初还抱着侥幸心理,因为黄先生一直没发现,洪某的胆子也就越来越大,后来一天要来偷好几次。对于偷窃来的香烟,有的他抽掉了,有的放在自己的文具店里零散卖掉了,还有很多就整条整条卖给了另一家烟酒专卖店。

这家烟酒专卖店的老板也证实,洪某说是从烟草公司进的烟,在自己文具店卖不完,就转手给他了。每次洪某几十条香烟拿过去,转卖给他,他就微信付款给了洪某。

经调出微信付款记录,双方确认,洪某卖烟给这家烟酒专卖店老板,烟酒专卖店老板付给洪某的款项就高达人民币519828元。

2022年2月,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对被告人洪某提起了公诉,要求洪某对盗窃黄先生财物承担刑事责任。

考虑到洪某认罪认罚,其家属代其退赃13万元,近日,法院已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判处洪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同时责令洪某退赔被害人黄先生损失。

目前,判决已生效。

(原标题《半年盗窃662次  男子获刑十年》)

编辑 采访-黄泽霖审读 刘春生审核 特区报-桂桐,编辑-关越(客户端)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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