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正式启动申报
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2022-07-04 23:49

7月4日,深圳市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暨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动员部署会在深圳市民政局召开,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和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正式启动。活动由深圳市民政局指导,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主办,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承办。

同日还举行了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组委会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工作方案和独立评审团名单。组委会主任、深圳市民政局副局长吴远翔表示,开展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旨在通过激励褒扬为深圳慈善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机构、个人和项目,树立慈善楷模,弘扬慈善文化,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鼓励更多企业、个人、组织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他要求各方积极动员,严格筛选、认真审核、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扎实做好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共同推动深圳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共设立6个项目,即鹏城慈善楷模不超过5个、鹏城慈善推动者不超过5个、鹏城慈善典范项目(慈善信托)不超过15个、鹏城慈善典范机构不超过10个、鹏城慈善捐赠企业不超过30个、鹏城慈善捐赠个人不超过30个。”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国玲介绍,“鹏城慈善奖”作为深圳慈善领域的最高荣誉,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五届,累计606家企业、机构、项目和个人获得殊荣,显著提升了慈善氛围,带动了更多社会公众投身慈善、友爱互助。

会议同步启动了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记者了解到,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将推出个人捐赠榜、企业捐赠榜和社会组织捐赠收入榜。凡在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发生过的捐赠行为(含货币和实物捐赠折价),其中个人捐赠1万元及以上、企业捐赠10万元及以上、社会组织捐赠收入10万元及以上,将收录相应榜单。

据介绍,第六届鹏城慈善奖以及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均以在线申报为主。申报对象可自荐或推荐,登录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官网(网址跳转),点击“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暨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栏目,根据公告指引,点击意向申报项目链接进行填写。申报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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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

一、谁可以申报?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深圳市慈善公益领域,特别是助力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活动中事迹突出、贡献较大、影响广泛的机构、家庭、个人、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含在深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二、有哪些可申报项目?申报条件是什么?

鹏城慈善楷模:在深圳市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力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家庭和志愿服务团队,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原则上名额不超过5个。

鹏城慈善推动者:在深圳市专职从事公益慈善事业满5年,且在公益慈善组织任职副秘书长(副总干事)以上,事迹特别突出、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慈善行业工作者,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原则上名额不超过5个。

鹏城慈善典范项目(慈善信托):在深圳辖区范围内或深圳市慈善组织在深圳辖区范围外开展的,在解决社会问题、服务社会建设、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持续性、可复制性,社会影响力大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原则上名额不超过15个。曾获得过“鹏城慈善典范项目”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鹏城慈善典范机构:登记住所在深圳市辖区范围内,2020年至2021年期间运作管理规范、信息公开透明、社会公信力高,在推动深圳市慈善事业创新发展等方面事迹突出的4A级及以上慈善组织。原则上名额不超过10个。曾获得过“鹏城慈善典范机构”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鹏城慈善捐赠企业:登记住所在深圳市辖区范围内的企业,2020年至2021年期间捐赠数额较大、事迹典型、贡献突出,参考企业及员工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方式、效果、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原则上名额不超过30个。

鹏城慈善捐赠个人:在深圳市辖区范围内从事慈善活动的个人,2020年至2021年期间捐赠数额较大、事迹典型、贡献突出,参考个人参与慈善事业的年限、社会评价、捐赠方式创新等情况。原则上名额不超过30个。

三、申报的方式是什么?

推荐和自荐相结合。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自荐或推荐本辖区、本系统符合条件的各类爱心人士、家庭、企业和机构,参与申报有关项目。

以在线申报为主。登录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官网,点击“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暨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栏目,根据公告指引,点击意向申报项目链接进行填写。

如因申报文件特殊无法进行网络提交的,可以采用快递的方式送达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1007室;电话:0755-82345468;收件人:组委会办公室)。另外,可致电或电邮组委会办公室,提供爱心人士、企业和机构的事迹、信息和线索,以便组委会办公室进行信息采集和跟进。

四、什么时间可以申报?

自启动之日起至2022年8月5日止。

五、申报的要求有哪些?

1.机构、家庭、个人、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存在下列情况的,不得参与申报:

(1)填报申报材料时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

(2)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在慈善捐赠活动中有失信行为的下列单位、个人:

①被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慈善组织;

②被民政部门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慈善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③在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中失信,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承担责任的捐赠人;

④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假借慈善名义或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单位、个人。

2.“鹏城慈善捐赠个人”“鹏城慈善捐赠企业”以申报对象提交的捐赠凭证作为统计其捐赠额的依据。捐赠凭证包括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组织、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开具的专用捐赠票据、加盖合法接收单位有效公章的收据、捐赠证明或捐赠证书、加盖公章的银行转账凭证、捐赠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按实际到账金额计算)等。

3.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入选者如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褒扬的,或者在慈善捐赠活动中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经组委会审议,将对其所获褒扬予以撤销,收回证书。

六、评选的程序有哪些?

1.组委会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及证明材料(含文字、图片和影音材料),对全市申报单位(个人)进行审核,并按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初步申报名单;

2.初步申报名单提交独立评审团审议,形成最终褒扬候选名单,报送组委会审定。

3.褒扬候选名单经组委会审定后,通过深圳民政在线、深慈联网站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社会公众对入围机构、家庭、个人或项目提出异议,经组委会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核实确有问题,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入围机构、家庭、个人或项目的申报资格。

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

一、榜单类别有哪些?

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将推出三个榜单,即个人捐赠榜、企业捐赠榜和社会组织捐赠收入榜。

个人捐赠榜:2021年度捐赠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达到1万元及以上的个人。

企业捐赠榜:2021年度捐赠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社会组织捐赠收入榜:2021年度捐赠收入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社会组织。

二、榜单入选条件是什么?

凡在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发生过捐赠行为(含货币捐赠、实物捐赠折价和慈善信托资产),其中个人捐赠1万元以上、企业捐赠10万元、社会组织接受捐赠10万元及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的均收录进相应榜单:

(一)个人入榜条件

具有深圳户籍或在深圳常住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或市外捐赠的,或不具有深圳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捐赠的

(二)企业入榜条件

登记住所在深圳市范围内的企业向深圳本地或市外捐赠的;

(三)社会组织入榜条件

在深圳市、区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接受本地或市外捐赠的,或住所在深圳的国家级、省级社会组织接受本地或市外捐赠的。

(四)其他入榜条件:上述捐赠人的捐赠行为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是什么?

推荐和自荐。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自荐或推荐本辖区、本系统各类爱心人士、企业和机构申报。

通过在线工具填写申报,以线上申报为主。申报对象可自荐或推荐,均可通过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官网,点击“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暨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栏目,根据公告指引,点击意向申报项目的在线申报链接在网页端口进行填写,如因申报文件特殊性而无法进行网络提交的,可以采用快递的方式将申报文件送达编委会办公室。

四、申报时间

自启动之日起至2022年8月5日止。

五、编制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5-82345468

电子邮箱:scf2016@126.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1007室

欢迎社会各界致电或电邮编制工作办公室,提供爱心人士、企业和机构的信息和线索,以便编制工作办公室进行信息采集和跟进。

六、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报者在进行网络申报时,需提供有效捐赠票据证明,包括: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开具的专用捐赠票据、加盖合法接收单位有效公章的收据、捐赠证明或捐赠证书、合同等;或者是捐赠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按实际到账金额计算);社会组织可提供机构年报、审计报告、公示说明(需加盖公章)等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另外,市民也可致电或电邮编制办公室,提供爱心人士和企业的事迹、信息和线索,以便组委会办公室进行信息采集工作。

(原标题《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正式启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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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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