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好用好民法典!福田区启动“民法典守护美好生活”基层公益普法系列活动
读特记者 赵新明
2020-07-18 08:50

为迅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相关部署,让民法典广为传播、深入人心、快速落地生根,7月17日下午,福田区法学会在福保街道明月社区启动了“民法典守护美好生活”基层公益普法系列活动。

系列活动着眼基层,分门别类与日常工作生活紧密结合,涵盖婚姻家事、契约守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生活中的责任与风险、物业管理新规、大数据时代人格权保护、房屋居住、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等8个专题,面向不同领域、不同人群精准投放,以期取得更有针对性和更好的学习宣传效果。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首场婚姻家事专题活动,福田区法学会联合了福田区妇联、福保街道办共同举办,邀请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刘杰晖担任主讲人。

刘杰晖法官采取结合自身丰富审判经验,针对基层常见婚姻家事矛盾纠纷,详细讲解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八大亮点和夫妻共同债务“共签共债”、配偶权身份权、胎儿利益保护热点和常见争议内容。

本讲座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并举的模式,内容精到,案例丰富,生动形象地传递了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与主要内容。互动环节,听众展开热烈讨论纷纷表示,法官说法,融合司法实务实践,给基层一线婚姻家事纠纷调处带来了非常有效管用的专业指导,在深入浅出解释法条和实务案例的同时,凸显立法亮点,让人耳目一新,受益匪浅。

福田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陈泳彬、福田区妇联副主席伍吟红,区婚调委、反家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街道、社区妇联主席,区婚调委调解员、公益律师团队成员等130余人参加了活动。

附:法官说法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三大特点”和“八大亮点”

“三大特点”一是实质修改37条,占比达45%;二是婚姻法回归民法监护;三是新增加了知情权、生育权、同居关系。

八大亮点

亮点一:第一次规定家庭成员和家庭关系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删除了“实行计划生育”。

亮点二:承认了亲属法律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婚姻的缔结、解除,子女的送养、收养是亲属法律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亮点三:第一次构建了基本亲属法律制度,理顺了姻亲、血亲和配偶之间的法律关系,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并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亮点四:新增了夫妻双方家事代理权及限制,弥补了七十年立法疏漏 ,完善了配偶权的身份权内容。

亮点五:完善了夫妻共同债务。

亮点六:第一次规定夫妻共同亲权原则,强调平等享有、共同承担。

亮点七:规定了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的规则,弥补了亲子关系中的制度缺漏。

亮点八:新增了“离婚冷静期”,解决婚姻稳定度低、“闪婚”“闪离”现象普遍问题。

编辑 彭健雄

(作者:读特记者 赵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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