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贸试验区内海关共推出六批59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2022-06-28 23:27

6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建设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获悉,围绕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需求,广东自贸试验区内海关共推出六批59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并在全省海关复制推广。这些措施被广东省政府纳入全省范围复制推广改革经验,约占全省改革经验的三分之一。广东自贸试验区海关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的创新措施累计15项,占全国海关的16.7%。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一级巡视员梁金成在会上表示,海关非常重视服务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自广东自贸试验区挂牌运作以来,海关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加强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全力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在积极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制度创新的同时,支持联动发展区复制推广贸易便利化措施。

据介绍,海关积极配合广东省自贸办和广东省相关部门,共同推出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的有关措施,其中涉及海关方面有8项,覆盖全省7个直属海关。如推广实施国际分拨智能化监管模式,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综合运用两步申报、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分送集报等创新措施,便利企业开展国际分拨业务;如支持便利保税货物流转,对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之间的保税货物流转,实现点对点直接流转,企业自主申报、自行运输,降低运行成本。今年1至5月,广东省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3963.9亿元,增长10.9%。

梁金成表示,海关也积极落实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十条措施。在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做好复制推广的同时,支持联动发展区外贸稳增长。如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推行“湾区一港通”“大湾区组合港”通关模式,今年以来采用“一港通”“组合港”模式运输累计已超过11万标箱;如提高物流通关效率,在符合条件的港口深入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目前这些措施已推广至广东主要港口码头;如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大力推广“智能审核”“自助打印”等便利化措施,提升RCEP原产地证书签证智能化水平,培育更多企业成为经核准出口商。

(原标题《广东自贸试验区内海关共推出六批59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

见习编辑 欧阳晨煜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关越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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