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不及时 负责人被拘10天

读特记者 罗世伟
2020-07-17 12:06
摘要

​日前,坪山区马峦街道一工厂仓库失火,相关单位负责人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延误了救援时机,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

日前,坪山区马峦街道一工厂仓库失火,相关单位负责人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延误了救援时机,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

经查,此次火灾过火面积300余平方米,初步认定系电器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据深圳消防部门介绍,仓库失火时间为当日19时30分之前,而消防接到报警时间间隔超过10分钟,报警电话还是周边群众拨打的。该单位现场人员在发生火灾后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报警,而是自己灭火,单位负责人也没有组织人员报警,错过了最佳灭火时机,导致了严重的损失。

编辑 姚静霞

(作者:读特记者 罗世伟)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