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海山街道为调解员深入讲解《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深法宣
2022-06-14 15:56

近日,在深圳市盐田区司法局和盐田区法学会指导下,盐田区海山街道司法所举办了“法治盐田大讲堂——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专题培训活动,旨在推进辖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高调解员业务水平。

海山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主任黄汉华、海山街道司法所、各社区调解委员会、平安志愿者等33人参加培训。

黄汉华要求参会的各调委会调解员、平安志愿者认真学习,学以致用,以良心、爱心、耐心、责任心调解各类大小纠纷,切实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此次培训邀请来自盐田区人民调解协会的赵鹏城进行授课。他紧紧围绕街道、社区、基层调解组织在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展开,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概念、责任单位、目标要求、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具体责任、调解的行政主管部门、人民调解和行政执法部门的配合衔接、民事调解协议书与和解协议书的效力、多元化解中的智能建设、人民调解员的待遇等10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

通过培训,海山街道帮助辖区调解员认识到了《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海山、法治海山所具有的指导意义,进一步提高了调解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邹远先

(作者:深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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