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街道开展《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宣传活动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陈力源 梁永康 文/图
2022-05-21 20:11

近日,新湖街道联合圳美社区工作站在辖区开展《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和公平正义。

《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由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审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包括总则、源头治理、调解、仲裁、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衔接机制、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9章88条,是指导规范全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过《条例》的实施,将极大地解决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难问题,也将有效助推基层法治体系建设,为建设稳定和谐繁荣的法治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活动中,社区法律顾问从生活中常见的夫妻矛盾、邻里纠纷等问题切入,生动阐述群众无小事,宣传调解工作的灵活高效,社区法律顾问可提供专业、便捷、免费的公共法律服务,还可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帮助群众化解急难愁问题,传递始终把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放在第一位的为民服务理念。

随后,人民调解员向群众发放《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民法典》、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宣传折页等法治宣传资料,热情为到场群众进行《条例》专题法治宣传和讲解,告知群众发生矛盾纠纷应该遵循的原则,引导群众冷静面对矛盾,理性表达诉求,养成尊法守法意识,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

据悉,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余次。此次活动的开展,扩大了《条例》的知晓率,有效提升了《条例》的运用度,为《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谭凤希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陈力源 梁永康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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