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城中村出租屋实行消防安全“十必须”

读特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于代斌 任冠元 杨文涛 文/图
2017-09-03 18:17
摘要

日前,福田区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召开。

日前,福田区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自91日起,福田区城中村必须严格落实执行《福田区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十必须》规定,按标准配备灭火器,拆除房中房,打通消防通道等,保障入住人员的安全。福田警方将给每50栋房配备一名消防巡查员,按季度巡查,每一栋都验收,确保整改效果。

据了解,福田区目前共有27个城中村(15个股份公司),共有城中村出租屋23万余间(套),居住着54万多来自全国各地的务工人群。受制于多种因素,城中村建筑间距小、通道窄,基础消防设施不足,火灾隐患种类多、存量大,消防安全问题突出。

此前,城中村内违规占用甚至堵塞消防通道、违规内部改造房中房等情况屡见不鲜。不少租户更私拉乱接电线,使用质量低劣的燃气灶具,违规存放可燃物品,没有配备必需的消防设备,消防意识和火灾自救能力薄弱,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福田区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十必须》是指:

一、必须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

二、必须确保消防逃生通道畅通;

三、必须采用套内单独隔离式厨房并加装燃气报警器;

四、必须确保用电单相三线入户并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五、必须在楼栋过道逐层配备两只以上干粉灭火器;

六、必须在每套房内配备一只干粉灭火器,两具防火面罩,一只强光应急手电;

七、必须在每间室内分别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

八、必须确保室内单人居住面积达标;

九、必须确保阳台、窗户逃生口方便畅通;

十、必须引导租户在入住前接受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91日起至1215日,福田区将力推开展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分摸底排、宣传动员、整治攻收达四个段,全面整改城中村出租屋消防患。在此次整治行,各村集体股份公司将与城中村出租屋房逐一签订消防安全整改承诺书和消防安全任告知,明确整改准、整改限,逐建立消防安全档案。

警方表示,达不到《福田区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十必准底线的,要求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准的,由街道办进行复发现存在消防安全患的,立即由消防部、派出所采取封措施。

编辑 耿超逸

(作者:读特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于代斌 任冠元 杨文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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