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龙岗区横岗街道消安委联合执法时,发现位于四联社区腾昌一路49号居民住宅楼楼道内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执法人员对违停电动自行车进行暂锁处理,同时通知车主及管理人依据《横岗街道电动自行车执法指引》实施警示约谈。横岗消防救援站对当事人、房东、二房东口头传唤做笔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将对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据悉,经过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取证,确认住户李某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一楼疏散通道,存在占用疏散通道的消防违法行为,且不能立即改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李某存在占用疏散通道的消防违法行为罚款150元的处罚。
7月13日晚,当检查到位于六约社区和兴街14号居民住宅楼时,发现一楼疏散楼道内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消安委办执法人员对违停电动自行车进行暂锁处理。同时通知车主及管理人依据《横岗街道电动自行车执法指引》实施警示约谈。横岗消防救援站对1辆电动自行车当事人、房东、二房东口头传唤做笔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将对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据了解,横岗街道自2019年10月创新电动车管理方式方法,拟制出台《横岗街道电动车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指引》,由规劝向警示→暂锁暂扣→约谈→教育当事人→联合执法整治等综合治理措施转变,形成了规范化的执法流程。今年以来,已累计清理违规停放、充电场所6083处,清理违规电动车、电池数7154辆/个,暂锁违规电动车数664辆,暂扣违规充电电池数59个,新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30套,约谈390家。
编辑 昌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