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不属于“三包”主要部件? 深圳消委会约谈音响公司

读特记者 罗莉琼 实习生 莫蜡梅 文/图
2017-08-31 18:56
摘要

8月31日下午,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针对消费者投诉的音响主板三包问题,约谈博士视听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士公司”)。消费者、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会议,博士公司未到场。

8月31日下午,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针对消费者投诉的音响主板三包问题,约谈博士视听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士公司”)。消费者、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会议,博士公司未到场。

消费者投诉 博士公司称主板不属于“三包”部件

今年初,深圳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有关博士音响设备的投诉,其反映于2015年7月购入的博士家庭影院,价值3万多元,在2016年11月出现故障,厂家经检测确认系主机电路板(即主板)损坏,需更换,并要求消费者支付3500元的维修费用。消费者认为,主板属《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主要部件,应按两年保修期予以处理;但博士公司表示,规定中《实施三包的家用视听商品目录》所列举的主要部件不包括主板,该产品已过整机三包的一年保修期限,应付费维修。

据了解,1月10日,深圳消委会向博士公司发送《调查函》,要求其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直至今天(8月31日)的约谈会开始前才收到回函。3月29日,深圳消委会去函深圳音响行业协会,请其给出专业意见。4月13日,深圳市音响行业协会回函指出,该套音响的主板包含输入、输出组件以及主要的信号处理IC等核心部件,承担了该音响的输入输出信号处理及声音还原重放功能,属主要部件。

为此,5月11日,深圳消委会向国家质检总局发送《查询函》,查询主板是否属于家用音频功率放大器的主要部件名称。7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回函指出:第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实施三包的家用事情商品目录》中列举的功放管、IC、10000 µF以上大电容等主要部件大都集成于主板上,遇到相关问题时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确认主板故障是否是由于功放管、IC、10000 µF以上大电容等主要部件的质量问题造成的;第二,销售者应当依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修理、更换、退货等义务。

深圳消委会约谈 博士公司未到场

8月24日,深圳消委会向博士公司发出《约谈函》,要求博士公司对其主张的主板不属于主要部件的问题,提供相应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会上,深圳消委会对博士公司进行约谈,要求该公司对其主张的主板不属于主要部件的问题进行说明,但博士公司未到场,仅送来一份简单的回函且并未回答我会调查的问题。消费者对权益受损的情况进行了简要说明,其对该套音响累积使用不到10小时就出现故障且不包维修的事实表示“很郁闷”。

综合前期对博士公司的调查、监督和今日约谈情况,深圳消委会发表了三点意见:

第一,对博士公司漠视消费者权益保护、消极应对消费者组织调查的做法给予批评。消费者权益理应受到保护,面对消费者投诉和消费者组织的调查、监督,博士公司应该本着“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原则积极主动配合,而不是消极应对。

第二,法规可能滞后,技术却一直在进步。在行业飞速发展,产品配件高度集成化的今天,博士公司作为行业领军企业,理应以科学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和解决方案,而不是只谈法规不谈技术,只顾利益不顾责任。

第三,本次监督由个案而起,但早已成为全行业的“痛点”问题。我会将以此为契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复函持续对博士公司进行社会监督,并将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支持消费者提起公益性诉讼,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行业性问题的解决。

编辑 张颖

(作者:读特记者 罗莉琼 实习生 莫蜡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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