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当酒托潜逃3年 最终被判入狱9个月

记者 谢馥蔓
2016-05-11 02:24
摘要

男子闫某与同伙在酒吧包房内专做酒托生意,强迫客人消费,潜逃3年后投案,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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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闫某与同伙在酒吧包房内专做酒托生意,强迫客人消费,潜逃3年后投案,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记者了解到,从2012年3月起,杨某礼、王某军(另案处理)纠集被告人闫某和其他12人(另案处理)在福田区某酒吧的3个包房内长期从事强迫客人消费的行为。他们分工合作,杨某礼、王某军两人组织策划并处理全面事务,其他人分别负责“望风”、“摆场”、“坐台”等工作。

2012年4月8日晚上11点多,在他们的精心策划下,被害人李某、钟某被带到酒吧包房,两名女子被安排入房陪同被害人玩耍,然后在没有征得两名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他们送上啤酒、果盘以及自制的“鸡尾酒”供被害人消费。最后一结账,竟然要4800元。两名被害人嫌太贵,杨某礼等人当场对两被害人进行恐吓、威胁,被告人闫某等人则在包房外围“望风”和“摆场”。最终被害人李某、钟某被强迫消费了人民币4800元。

第二天,民警将杨某礼等4人抓获归案,当场从杨某礼身上缴获非法收入人民币40500元。2015年10月14日,被告人闫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一审以被告人闫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闫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深圳中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 欧阳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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