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人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可能都变成了“拆盲盒”,昨晚是“平安夜”吗?小区有没有被封?绿码还“健在”吗?
就是在这样全民紧张防疫的环境下,还是有不少人拒绝配合疫情防控政策,如不戴口罩、拒绝提供健康码核酸检测码,甚至是横冲直撞闯安检……
如上述案例所示,若物业在履行疫情防控职责期间,遇上拒不配合甚至还索要赔偿的个人,法律有保障吗?
事实上,《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对于物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案例发生之时,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物业公司根据有关政策要求派员值守、验码登记、阻拦冲岗,是履职尽责的体现,其行为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原告在物业保安大声呼喊之际却加速骑行,最终导致摔伤,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而社区又是疫情联防联控的第一线,是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的重要战场,查码放行也是防控疫情的必要举措,市民朋友们都应积极配合。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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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洪鹏辉 审核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