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尘肺病等职业病重点行业职工依法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刘良龙
2022-02-19 00:16

2月18日,广东省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将尘肺病等职业病重点行业职工依法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规划》明确,到2025年,广东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基本完善,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治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形成。

《规划》提出了八项主要任务。

其一,深化职业病危害预防治理。组织对“十三五”时期新报告职业病用人单位开展重点治理。建立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听力保护行动,从噪声危害监测、健康教育培训、听力保护指导及效果评估、早期健康筛查、临床诊断治疗等关键点预防和控制噪声危害。

其二,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职业病预防宣传培训,相关经费由工伤保险基金安排工伤预防费予以保障。加强重点行业职业人群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支持鼓励矿山、冶金、化工、建材、建筑施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安、救援、交通运输等单位,积极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推荐活动。  

其三,提升职业病救治保障水平。做好各项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筑牢重点职业病患者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大扩面力度,按规定做好职业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推动实现职业病治疗费用全省联网结算,依法依规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其四,强化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则,建立健全省、市、县并向乡镇(街道)延伸的职业卫生执法体系,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提升职业卫生执法队伍和执法协助人员的装备水平。督促指导国有企业率先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提升监管和执法效能。逐步建立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其五,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健全以职业病监测评估、危害工程防护、诊断救治为主体的,覆盖省、市、县三级并延伸至中心镇街的四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体系,指导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和等级评审。

其六,加强职业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畅通职业健康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将职业健康相关专业纳入我省卫生健康专业人员职称评审范围,社会办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待遇,不受户籍、人事档案、经营主体等限制。建立省级首席职业健康专家队伍,实施职业健康骨干人才“百人计划”,加强职业健康领域国际化人才培养。

其七,加强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建设覆盖全省的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充分整合现有职业健康信息平台和数据资源,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报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应急救援等信息的互联互通。

其八,强化职业健康科技支撑保障。推动将职业健康相关关键技术纳入国家、省和各级科技计划,开展前沿基础性研究、早期筛查技术研究、干预技术研究和诊疗康复关键技术研究,加强重点职业病危害防控技术研究的国际合作,力争形成一批可推广和应用的职业病防治核心关键技术。

(原标题《广东印发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将尘肺病等职业病重点行业职工依法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编辑 采访-黄泽霖审读 刘春生审核 新闻网-曹亮,编辑-范锦桦(客户端)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刘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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