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广东将“强对流”纳入灾害性天气防范范围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刘良龙 见习记者 陈行
2021-11-25 23:45

11月25日,《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新修订版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除了已经单列的台风、暴雨、寒冷、干旱、高温、大雾、灰霾、道路结冰、海上大风之外,“强对流”被明确纳入灾害性天气防范范围,其灾害场景构建、预警标准、防范和应对工作等内容得到补充。

“强对流”在新修订版应急预案中,被定义为“发生突然、移动迅速、天气剧烈、破坏力极强的灾害性天气,主要有雷雨大风、冰雹、龙卷风等”,是一种气象灾害。在强对流发生期间,可能会出现电力、通信等设施或传输线路的损毁或中断,导致交通受阻、农作物受损,影响水上作业、陆地生产安全、旅游业等等。如预计受系统性飑线影响,未来6小时全省有30个以上县(市、区)出现12级以上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启动Ⅱ级预警;如预计受系统性飑线影响,未来6小时全省有30个以上县(市、区)出现10级以上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启动Ⅲ级预警;如预计受系统性飑线影响,未来6小时全省有50个以上县(市、区)出现8级以上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启动Ⅳ级预警。

广东是强对流等气象灾害多发频发的省份。新修订版应急预案的出炉,有利于广东强化日常风险管理,提升综合防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对做好广东气象灾害防御、最大程度减少或者避免因气象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新修订版应急预案,广东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办)将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指导并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新闻发布;广东省气象局将视气象灾害发展情况,适时与香港、澳门、周边省份的气象部门联合会商,对跨区域的气象灾害进行联防。

新修订版应急预案还修编了台风、暴雨、寒冷、干旱、大雾、灰霾、道路结冰、海上大风、强对流等气象灾害预警启动标准,并与各部门专项应急预案在命名、级别等标准上保持一致。以暴雨为例,如过去24小时全省有60个以上县(市、区)出现大暴雨天气且预计强降水持续,启动Ⅰ级预警;如过去24小时全省有30个以上县(市、区)出现大暴雨天气且预计强降水持续,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全省有60个以上县(市、区)出现大暴雨天气,启动Ⅱ级预警;如过去24小时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出现大暴雨天气且预计强降水持续,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全省有30个以上县(市、区)出现大暴雨天气,启动Ⅲ级预警;如预计或已经出现热带风暴以上级别的热带气旋在南海或西太平洋活动,且预计未来72小时登陆或严重影响我省,启动Ⅳ级预警。

此外,新修订版应急预案突出“预防为主”,新增日常风险管理内容之“应急准备”章节,纳入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整治、制订防御气象灾害的具体措施等内容,把气象灾害应对关口前移到防御准备阶段。

(原标题《<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新修订版出炉!“强对流”纳入灾害性天气防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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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刘良龙 见习记者 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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