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操心子女婚事,“关心”与“干涉”的边界在哪?
法治日报
2022-02-17 17:42

俗话说,过了元宵节才算真正过完年。

回味刚刚过去的春节假期,除了佳节团圆的喜悦之外,相信不少未婚的年轻人还经历了被父母过度关心的无奈。

最近,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一位母亲催婚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据男孩的姐姐谢女士爆料,男孩被家里安排去相亲,回到家没多久,就被母亲催促订婚:“早上相亲那个女孩合不合适啊?合适的话明天就把亲订了。”

这样的催婚方式令人哭笑不得。但你以为只要有恋爱对象,父母就会同意你们的婚事吗?

近日,还有一则“女孩被父母强行拖走”的视频引发热议。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一博主介绍,因拿不出彩礼,其女友被她家人强行拖走。随后,当事女子称,50万元彩礼是吵架说的气话,事情发生前她不告而别导致家人生气,处理方式欠妥,问题现在已经处理。银川警方发布通报称,已告诫郜某(被拖走女孩)父母不得采取暴力手段限制郜某人身自由。银川妇联回应,如当事人需要帮助,她们可跟进介入。

以上两则新闻虽是个例,但父母干涉子女婚姻,却有一定普遍性。

从古至今,子女的婚姻大事一直是父母心头的牵挂。当子女没对象时,父母比谁都着急,生怕自己孩子是被剩下的那一个。当子女有对象时,父母又比谁都担心,生怕自己孩子选错人过得不幸福。

那么,子女婚姻只是一个家庭的家事吗?这些法律问题必须了解一下↓

父母有权干涉子女的婚姻吗?我国关于婚姻自由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父母没有权利干涉子女的婚姻。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专门设置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少父母都喜欢以自己的方式参与子女的婚姻大事,那么,“关心”与“干涉”的边界在哪?

父母操心子女的婚姻大事是人情使然,但绝不能以此突破法律的边界。要明确“关心”和“干涉”是截然不同的两种语境。关于违法的边界,在民事责任方面,目前关于干涉婚姻自由的法律规定只有原则性的规定,尚缺少相对应的罚则。而在刑事责任的范畴,如果父母以暴力干涉子女婚姻,将构成《刑法》中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根据实务中对于“暴力”行为的一般认定标准,对被害人实施捆绑、殴打等人身打击或强制的行为构成暴力。

同时,值得说明的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需要被害人亲自起诉到法院,法院才对该类刑事案件予以受理并调查审判。

若父母过度干涉子女婚姻自由,子女应该如何处理?

首先,子女应当明确自己的婚姻自己做主,婚姻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个人的权利;其次,子女应如实向父母说明自己的想法,并积极、耐心地听取父母反对这桩婚姻的理由,避免发生误会或形成逆反;最后,如果子女实在无法与父母达成共识,宜各自冷静、缓和处理,避免语言过激、甚至发生肢体冲突,防止将矛盾激化到无法收场的地步。此外,子女可以寻求居委会、妇联等部门进行调解。

不要以爱的名义进行伤害,父母关心子女婚姻本无可厚非,但需要适度,过度干涉不仅违法,也会适得其反。同时,子女也应尊重父母的意见,避免盲目步入婚姻。婚姻虽然自由,但男女双方均应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人生观,既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家庭、对社会负责。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邹远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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