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争做安全监督员 奖励最高突破30万
2022-02-14 09:00

为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社会监督,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提供和举报安全隐患信息,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制定《宝安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平台,畅通群众监督通道。今年企业普遍开工复工早,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风险叠加,为确保复工复产既红红火火,又平平安安,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为复工复产拧紧“安全阀”。

一、举报内容及奖励标准

举报事项属于相关监管部门未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根据深圳市及宝安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1.举报一般隐患和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奖励500元。

2.对及时发现并举报灾害隐患、灾害高风险区、防汛防台风重点单位、场所和部位风险隐患(包括山洪灾害、危险边坡、地面塌陷、森林火灾等常见风险隐患),避免发生较大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视情节给予500元-20000元奖励。

3.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或者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

4.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

举报并消除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隐患的,经核实最高奖励标准可突破30万元。此外,对于单位和个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在事故、自然灾害救援中给予协助的,还将按照标准给予500-20000元不等奖励。

二、举报渠道

1.拨打24小时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12350”或宝安区安委办投诉电话“27754221”进行举报。

2.在微信中搜索“深圳市12350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微信小程序进行举报。

三、举报所需提供信息

1.举报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灾害隐患所属的单位名称、隐患内容、详细地址。

3.与举报事项有关的照片等证据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供)。

在线索移送、任务交办等各环节,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在核查处置、诉求答复、奖励兑付过程中,安排专人联络,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信息。

工作人员会在15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情况反馈至举报人,一经核实,举报人凭有效身份信息及银行账号即可领取奖励,无需本人到场。

(来源:宝安日报)

编辑 刘春雨  审核 麦苗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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