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例! 罗湖强制执行不履行辖区管理责任案件

读特记者 马晓峰 通讯员 田苗苗 徐映雪
2017-08-21 18:10
摘要

罗湖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辖区管理责任体现在日常市容和环境卫生维护的多个方面,产权单位、经营单位、管理单位、施工单位都有可能成为不履行辖区管理责任的执法对象。

今年初,罗湖区城管局将2016年查处的一宗物业管理处不尽辖区管理责任案件,送盐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审理,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当事人深圳侨德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罗湖区国际名园小区管理处)将承担8000元罚款及8000元加处罚款的处罚。日前,罗湖区城管局已向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盐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这是深圳首例城管部门对不履行辖区管理责任的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悉,国际名园小区管理处对小区五楼架空层卫生管理不尽职,导致多处积水、蚊虫孳生及暴露垃圾,且经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后仍不改正。罗湖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辖区管理责任体现在日常市容和环境卫生维护的多个方面,产权单位、经营单位、管理单位、施工单位都有可能成为不履行辖区管理责任的执法对象。随着城市管理工作要求的不断提升,各责任单位更应当做到守土有责,切实履行辖区管理责任,发挥城市容貌共治共管的社会精神。

此案件一直以来受到小区居民的强烈关注,为维护小区环境,惩戒不作为管理单位起到了示范作用。

编辑 黄子芸

(作者:读特记者 马晓峰 通讯员 田苗苗 徐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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