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交流】离职别忧“酬”,调解可暖“薪”
深法宣 通讯员 王玉祥
2022-01-24 17:46

【案情介绍】

姚某和蒋某均是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某钢材公司的工作人员,双方无任何仇怨。2022年1月19日上午,姚某因辞工到期向公司索要劳资未果而报警求助,蒋某作为公司代表处理此事,现双方当事人均自愿搁置争议,友好协商解决此事。

【调解过程】

1月19日下午,调解员受理了双方的调解申请。经了解,姚某已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因公司人事休假无法及时完成离职程序,姚某急于离职且误以为公司是在恶意刁难,遂恼羞成怒在公司吵骂,还手写横幅称公司恶意拖欠工资,在此期间姚某与多位同事发生口角纠纷及肢体推搡。为控制不良影响,蒋某作为公司代表出面参与调解。

为避免矛盾扩大,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形式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先是劝说姚某冷静下来,耐心倾听其诉求后了解到姚某因担心公司克扣工资所以要求离职时一并结清。随后调解员向蒋某了解相关情况,在了解公司离职相关制度和确认公司人事休假一事为真后,向姚某耐心还原事实,同时让蒋某协助联络该公司人事办结姚某离职手续并一次性结清工资,鉴于姚某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程序,公司人事立刻办理,故姚某主动承认错误并与公司和解。

【心得分享】

本案中,姚某已经按照该公司的离职程序进行操作,但因公司人事恰巧在休假,因此造成了姚某的误会。处理纠纷时,如遇到当事人情绪失控产生误会时,应优先处理当事人的情绪,在当事人冷静后还原事实真相,这样更有利于促成和解。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邹远先

(作者:深法宣 通讯员 王玉祥)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