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是每个人极其重要的身份 " 名片 ",一旦丢失,将会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而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则会造成不小的麻烦。
6 月 27 日凌晨,大部分人都已进入梦乡。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壆岗派出所民警谢杨例行进行夜间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神色慌张,不停地在某银行 ATM 机前踱步。这一可疑的现象引起了谢杨的注意,于是便上前盘查。男子急忙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身份证给到谢杨。但是经过仔细辨认后,谢杨发现男子长相与身份证上的照片对不上,疑似冒用他人身份证。于是,谢杨将男子带回壆岗派出所进行核查。
男子自称刘某,他说自己在外工作时不慎丢失身份证,因家在贵州,距离较远便迟迟未回家办理。6 月 8 日,刘某偶然在路上捡到李某某的身份证。从那天起,因贪图方便,刘某便一直使用李某某的身份证。期间,刘某还曾以李某某的身份入职深圳市龙华区某公司的临时工岗位。
因刘某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已触犯法律,宝安警方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刘某罚款 200 元的处罚,并收缴其冒用的居民身份证一张。
宝安警方提醒,市民一旦发现身份证丢失、被盗,应及时就近就地申报挂失并尽快补领新证,有效期满及时换领新证并交回旧证。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冯进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