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引起有新冠病毒传播严重危险行为,安徽一水果店主被立案
央视新闻
2022-01-13 23:08

1月13日,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公安局发布一则通报。通报称,经公安机关侦查,休宁县海阳镇女人街桂兰水果店店主武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施引起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1月13日,休宁县公安局对武某某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已对该案提前介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原标题《实施引起有新冠病毒传播严重危险行为,安徽一水果店主被立案》)

编辑 编辑-周梦璇(客户端)审读 韩绍俊审核 新闻网-曹亮,编辑-范锦桦(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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