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尔股权大决战 京基欲做老大康达尔坚决说不
记者 王平
2016-05-09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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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尔(000048)与京基集团旷日持久的股权之争风云再起,京基集团的一纸收购报告书将事件推向白热化。

京基集团公布“夺位”计划

康达尔5月5日公告,京基集团日前向公司送达《收购报告书摘要》,计划再度增持公司2%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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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份收购报告书中,京基集团表示,看好康达尔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期望通过增持康达尔股份扩大其影响力。为此,4月28日,经过股东会一致同意,京基集团自当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适时增持不超过康达尔总股本2%的股份,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康达尔股份。

去年9月6日,康达尔发布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2015年8月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在二级市场以自有资金购入康达尔股份1890万余股,占股4.84%。当月31日,京基集团与自然人林志、王东河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三方合计持有9660万余股,占股24.74%。今年1月16日,林志、京基集团和王东河等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增至29.74%;

本次收购前,京基集团持有康达尔股份上升到117230522股,占康达尔总股本的比例为30.00%,均为A股普通股。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持有康达尔股份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32.00%。4月28日开始,京基集团开始实施增持计划,至4月29日,已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康达尔股份3907752股,康达尔总股本的1.00%。也就是说,截至该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京基集团持有康达尔股份121,138,274股,占康达尔总股本的比例为31.00%。

而截至目前,康达尔控股股东华超投资持有公司31.66%的股权,如果京基集团在顺利完成上述增持计划,其持股比例将超过华超投资,跃居第一大股东的席位。

康达尔质疑收购资格合法性

对于京基集团的“夺位”计划,康达尔立即加以回击。康达尔表示,依据有关规定,京基集团不具备收购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5月5日,在按照信批程序发布京基集团《收购报告书摘要》的同时,康达尔发布了提示性公告。在这份公告中,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收购的法律基础是否完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有这样规定的,任何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其中第二和第三条就包含,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据了解,双方股权争夺始于“超级牛散”林志。2014年,林志操控13个自然人账户,多次增持康达尔股票,受到深圳证监局的处罚。之后,林志及其其他12个自然人股东与京基缔结一致行动人,康达尔与京基的股权争夺逐渐明朗,而双方的股权矛盾亦日渐加深。

康达尔称,已有充分证据证明林志曾是京基员工且这12名自然人中至少有11人在买卖康达尔股票时点属于京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员工。而京基集团刻意隐瞒事实,对深交所关注函作出虚假回复,严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提示公告认为,鉴于京基集团以及林志等13名自然人存在的一系列涉嫌重大违法事项尚在法院诉讼和监管部门的调查之中,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京基集团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股权之争僵局待破

其实,这不是康达尔第一次态度如此强硬地进行反击。康达尔与京基之间已有多次交锋,随着京基的步步紧逼,康达尔也不断进行反击。此前,康达尔已多次公开强调,林志、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交易法律法规,并就其违法行为向有关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康达尔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若是京基按照资本市场的规则进行收购,其动作本身不会有问题,但京基通过隐蔽增持来规避证券监管,则构成了多方面的违规操作,涉嫌严重违反《证券法》内关于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股价等多项法例法规,同时也违背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据他透露,有关事项目前法院和监管部门正在调查之中。

对于康达尔的质疑,在记者发稿之前,京基集团没有给出正面的回应。据悉,在收购战中,该集团正式浮出水面后,专门组织了庞大的收购团队,按照知情人的说法,相比以往,这次专业多了。一位长期关注这次股权之争的股民张先生告诉记者,两家公司在行业都有各自的优势,强强联合对于企业长远发展还是有利的,但是一切都应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进行。他很担心,两位大佬打架,上市公司的经营可能会受到冲击,最后埋单的还是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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