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培训为名实施传销等犯罪 深圳一恶势力团伙被判刑
读特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肖波
2020-07-02 10:19

7月1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对一宗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薛国顺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其余19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薛国顺等人以“培训”为名招收学员,通过辱骂殴打等非法手段长时间非法滞留、控制他人,引诱、胁迫学员继续发展下线,非法获取巨额财富,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编辑 周宏博

(作者:读特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肖波)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