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家庭监护“不缺位”,罗湖区银湖社区这场法律讲座呼吁家长做好孩子的“第一责任人”
​深圳特区报记者 杜澎 通讯员 李秋婵
2021-12-25 15:06
收录于专题:社区广角

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12月25日,罗湖区清水河街道银湖社区党委、妇联、东西方社工服务社银湖社区社工站、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银湖社区新时代大讲堂联合开展《如何依法履行家庭监护职责》法律讲座活动,30余名亲子家庭参加了学习。

本次活动中,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法律顾问贺洪雷律师根据社会学习理论,围绕“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主体范围”、“家庭监护职责具体规定”、“遭受监护侵害的情形和救济方式”三个主题,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和现实案例进行详细解读。讲座中,贺律师强调家庭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提供生活、学习、健康、安全方面的保障;关注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同时要教育引导孩子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预防和制止并管教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等。与此同时,贺律师也针对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侵害的主要情形进行讲解,让在座的家长与孩子明白虐待、家庭暴力和家长允许未成年人赌博、吸毒、欺凌他人等行为都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家长和学生们纷纷表示此次活动收获颇丰,对于家庭监护职责和未成年人具有的合法权益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

贺律师表示,家庭监护的职责,从教育学、心理学、营养学、健康学等方面给为人父母者提出了重要的专业要求。父母要担负起合格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成为自觉的家庭教育者。

下一步,银湖社区将继续发挥基层社会治理作用,以未成年人需求为导向,积极营造有利于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更多孩子提供温馨、有收获的成长空间。

编辑 刘春雨 审核 谭凤希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杜澎 通讯员 李秋婵)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