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了解到,《深圳市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近期出台,对参加相关赛事的创业企业和团队,以及在深举办的创客交流活动将予以资助,其中单个参赛企业资助项目资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单个参赛团队不超过50万元。
《办法》根据资助对象不同,分为创业资助项目和创客交流活动资助项目两类。其中创业资助项目是以培育具有核心创新能力、高成长性的源头企业为目标,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的参赛企业和参赛团队企业予以资助;创客交流活动项目是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单位在深圳举办的创客论坛、创客大赛、创客成果展、创客项目路演等创客交流活动,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深圳国际创客周活动等重大创客交流活动予以资助。
在资助额度上,创业资助项目分为参赛企业资助项目和参赛团队资助项目两类,其中单个参赛企业资助项目资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参加省赛获奖且获得省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省资助额度,且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的50%;单个参赛团队资助项目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创客交流活动资助金额不超过经审计的活动经费支出的50%,且不超过50万元。创业项目以奖励补助、事后补助方式予以资助,无需签订合同和进行验收。
编辑 董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