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合作区:统一规划国土空间,协同港澳发展产业
深圳特区报记者 秦绮蔚
2021-12-20 14:30

日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关于全力支持“两个合作区”建设的首批具体措施,精准配置自然资源,助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与港澳一体化发展。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据了解,首批具体举措包括:

第一,推进“一张图”“一套数”建设,夯实合作区开发建设底数底图。


支持横琴合作区全面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形成统一的自然资源底数;


开展合作区自然资源监测,为合作区开发建设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向国家申请单列用地用林规模和指标;


探索按规划期总量实施管控;


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合理划定战略留白用地;


支持前海合作区加快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对合作区扩区后土地实施统一规划;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制度,落实“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和“实时体检评估”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


第二,深化产业用地配置改革,促进与港澳产业协同联动发展。


支持“两个合作区”优化产业用地市场化供应体系,创新土地出让方式,实行“带项目”“带方案”“先招后挂”方式出让;


支持“两个合作区”探索专门面向港澳供应产业用地,根据产业用地的使用条件实行差别化的地价政策;


支持横琴合作区建设只租不售的标准厂房;


探索地下空间综合规划、分层设权、分层供应、三维地籍管理及立体产权登记;


支持前海合作区完善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机制;


对不同用途高度关联、需要整体规划建设、确实难以分割供应的综合用途土地实行整体出让;


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按规定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保障房)。


第三,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支持重大项目落地和港澳居民跨境就业。


提请省政府统筹发布调整省级行政职权的决定,将“两个合作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审批权等部分省管权限调整由合作区实施;


将合作区重大项目纳入清单,实行自然资源要素重点保障;


支持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依规办理新增围填海审批手续;


支持横琴合作区实施不动产跨境抵押“不出关”模式,便利港澳居民及企业不动产跨境抵押;


支持具有境外执业资格的规划领域专业人才,在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条件下,经备案后在“两个合作区”提供服务,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


第四,培育壮大海洋经济,拓展合作区蓝色发展新空间。


支持“两个合作区”发展海洋产业,建设现代海洋服务业集聚区;


支持横琴合作区加强海岛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建设万山国家级海洋综合试验场,创建省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支持前海合作区打造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区,创建省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推进“蛇口-前海-海洋新城-光明”西部海洋科技创新走廊建设。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发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决策部署,以及广东省委、省政府推动“两个合作区”建设的若干措施,结合广东省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工作,该厅将聚焦“中央要求、合作区所需、省厅所能”,持续强化政策支持和资源支撑,“成熟一批、出台一批”,全力支持“两个合作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高地。

前海合作区扩容前后对比(来源:前海管理局)

(原标题《前海合作区:统一规划国土空间,协同港澳发展产业》)

编辑 编辑-黄小菊(客户端)审读 韩绍俊审核 特区报-张雪松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秦绮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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