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一批“小散乱污”企业被处罚

读特记者 窦延文 文/图
2017-08-14 19:04
摘要

6月9日,宝安区环水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办投产,主要从事金属桶的压缩、破碎。

读特记者从宝安区环水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实施铁腕治污,加大对“小散乱污”整治力度,一批环境违法企业被处罚。

拒不改正违法行为面临法院强制执行

14日上午,读特记者随宝安区环境执法人员来到松岗街道东方蚌岗工业城37号,在该工业城一楼一生产车间,记者看到有十几名工人正在操作设备进行生产加工,车间堆满了黑色的塑胶制品,散发着浓烈的刺鼻气味。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家企业是深圳市富旌塑胶模具制品有限公司。今年7月4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于2015年10月搬迁至这里从事生产,投资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并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属于擅自开办投产。为此,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并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进行立案查处。

8月4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复查,发现其仍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仍在从事塑胶制品等产品的加工生产。执法人员对其再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其复查拒不改正立案调查,拟对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记者现场看到,该企业仍在继续生产,企业负责人表示,企业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之中,下个月将把企业迁到外地。

执法人员表示,该企业属于典型的未经审批擅自生产的“小散乱污”企业,面对两次查处仍拒不改正,将面临按日处罚的巨额罚款,同时,企业负责人将被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接下来,宝安区环水局将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强制执行。

未经审批擅自生产被处百万罚款

位于松岗街道燕山大道100号老虎坑环境园的深圳市鑫旺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同样因为未经审批擅自生产被处罚。

6月9日,宝安区环水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办投产,主要从事金属桶的压缩、破碎。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破碎、压缩、加工。现场未见生产废水产生或排放,但车间存在较强烈的有机气味。

经查,该公司项目原料“回收的金属桶”为废五金,项目类别属于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该公司于今年3月15日成立,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生产经营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投资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

针对该公司违法行为,宝安区环水局已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其责令即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100万元人民币。

宝安区环水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全面整治茅洲河流域未批先建、散乱污等突出环境问题,连日来,宝安区与市人居环境委联手对茅洲河流域“小散乱污”企业重拳出击,实行扫楼式、地毯式、碾压式整治。目前全区已完成排查企业5713家,责令限期整改152家,立案查处67家,其中责令改正违法行为67家,联合安监部门查封、扣押4家。

编辑 高原

(作者:读特记者 窦延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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