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财政局“三强化”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深法宣 通讯员 郑泽海
2021-11-04 09:42
摘要

罗湖区财政局将法治财政建设贯穿于财政整体工作之中,通过强化财政法治制度管理、财政法治手段创新和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为更好地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法治支撑。

罗湖区财政局将法治财政建设贯穿于财政整体工作之中,通过强化财政法治制度管理、财政法治手段创新和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为更好地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法治支撑。

一、强化财政法治制度管理,规范财政执法行为。

加强对法治财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法治财政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罗湖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规程(试行)》《罗湖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程(试行)》《罗湖区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程(试行)》《罗湖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规程》等4项制度;加强对财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记录、跟踪、监控,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制定财政系统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局法制机构审核后提请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决定。2020年以来,罗湖区财政局处理政府采购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共7项,作出行政处罚4项,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2020年,罗湖区财政局查处串通投标的行政处罚案例得到财政部的肯定,作为基层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选送司法部推广。

二、强化财政法治手段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打造“制度+科技”政府合同履约监管平台,推行政府合同“线上签约”,累计监管合同3.97万份,涉及金额448.35亿元,排除合同潜在风险53.78万项,实现政府合同事前风险防范、事中履约检查、事后履约评价闭环监管。罗湖区政府合同履约监管“制度+科技”改革模式获评为2020年度“深圳‘两建’十大先行示范工作”,并入选《深圳经济特区40年法治建设创新案例选编》。依托“智慧财政”市区一体化系统,将财政资金申报、审批、审计和绩效评价全生命周期纳入信息化管理,实现“业务全覆盖、流程全纪录”和“向下看全透明、向上看可追溯”,明晰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责任,提升基层政府综合治理能力和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三、强化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理财能力。

罗湖区财政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组织培训、上门宣讲、电梯海报宣传、政府网站公开、印发资料等多种方式,向财政干部、预算单位和社会宣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等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集中学习研讨和干部自学相结合,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强化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全覆盖”,让依法行政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作者:深法宣 通讯员 郑泽海)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