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施行首日,龙华民治街道组织学习

深圳特区报记者 方慕冰 通讯员 赵丽玲
2021-11-03 14:40
摘要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施行首日,龙华民治街道组织学习。

2021年11月1日,《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正式施行,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提高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的能力和水平,龙华区民治街道于11月1日上午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容,街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规定》的立法背景、章节组成、重大行政决策主体范围、决策事项范围、决策启动、决策法定程序、决策执行与实施后评估、法律责任等重点内容,围绕街道可能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进行了分析讨论。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要义,要在日常工作中切实落实有关规定,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及时决策”,不断提高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原标题:《<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施行首日,龙华民治街道组织学习》

编辑 特区报-刘彦审读 吴剑林审核 编辑-郑蔚珩(客户端),特区报-张雪松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方慕冰 通讯员 赵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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