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总有人爱贪小便宜,却没想到会被更贪心的人所利用。近日,某超市管理人员抓到一名偷拿超市物品的女子后,竟对其索要高额赔偿金。于是,偷东西的女子报警求助。
6 月 15 日早上 , 李女士在新安街道一家超市内购物时,挑选了蔬菜和猪肉,在收银台结账时却只结了一袋蔬菜的钱,将另一袋价值 20 余元的猪肉偷藏在随身携带的包里企图蒙混过关。没想到,李女士刚走出超市 , 就被超市的员工发现并追了出来 , 员工将李女士带到了店长办公室,等店长到场处置。
不一会儿,店长闻讯赶到,本该报警处置的他却起了趁火打劫的心思。"我给你两个选择,一是报警去派出所 , 这样你就会留下案底,二是咱们商量私了。"顿了顿,他伸出三根手指:"赔偿 3 万块,这事儿就算了。""什么?三万?这也太多了!"李女士听完后,顿时觉得店长有敲诈嫌疑,便立即拨打 110 报警求助。
报警后的李女士着急赶去上班,且家里还有两个读小学的孩子等着她回去送上学。她继续与店长"讨价还价",终于在商议赔偿 8 千元时二人达成一致,李女士付款后,店长让其离开。
上川派出所民警李耿民赶到现场时,李女士已离开该超市。于是,李耿民将店长带回派出所,并传唤李女士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李女士为贪小便宜,已经在该店运用同样的方式盗窃四次,且每次都盗窃一些琐碎的生活用品。
▲商场提供的监控资料。
据李女士交代,6 月 13 日,她因一时贪念顺手盗走超市物品,尝到"甜头"后,又接连几天作案,不料这次却被抓个正着。而店长黄某年则表示,超市物品被盗时有发生,身为超市股东的他对此很是不满,便想借此从李女士身上追回被盗的一些损失。
目前,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黄某年因涉嫌敲诈勒索均已被刑事拘留。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庄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