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每天都可以感受到来自不同人的“牵挂”,他们想方设法“联系”我们,垃圾信息、诈骗短信、推销电话层出不穷……
如漫画案例所示,小布通过航空公司网络平台订购了机票,便收到了有自己航班的诈骗短信,联系方式和航班信息均被他人一览无余,毫无安全感。
究竟是谁动了我们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真的是一道无解的难题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规定: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因此,案例中的航空公司作为经营者,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且未举证证明其迅速采取了有效措施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具有过错,理应承担侵权责任。
但实践中,网上购票被泄露个人信息,原因除了航空公司管理存在疏漏以外,还有可能是黑客盗取信息数据,然后出售。另外若利用搜索引擎打开非官方网站购票,也可能会导致个人信息泄露。
信息安全是一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博弈,但这不代表可以不作为,纵容违法行为的滋生。经营者对于漏洞一定要及时堵塞,个人也要谨慎处理隐私信息,不给不法分子动“歪心思”的机会!
(本系列漫画为深圳法宣号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侵权必究)
编辑 洪鹏辉 审核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