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盗走热水器后,化身吃瓜群众看热闹

读特记者 徐斌
2020-06-24 20:58
摘要

近日,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翠竹派出所成功破获一宗盗窃热水器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光天化日之下堂而皇之的盗走物品,在作案后还返回案发现场、佯装若无其事。在事主和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嫌疑人终得法律的制裁。

近日,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翠竹派出所成功破获一宗盗窃热水器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光天化日之下堂而皇之的盗走物品,在作案后还返回案发现场、佯装若无其事。在事主和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嫌疑人终得法律的制裁。这是罗湖分局破获的的又一宗"零口供"案件。

6 月 12 日 23 时许,一电器公司委托员工刘某某来翠竹派出所报警称:当天中午 12 时,他们放在商铺门口的一台热水器被盗,价值人民币 15000 元。

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立刻对案发地周边公共视频监控资料进行调取,一名身穿白色上衣黄色短裤的嫌疑人进入办案民警的视线中。就在准备开展抓捕时,民警再次接到事主的电话:嫌疑人再一次出现在了店铺门口。翠竹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其带回所里。

经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张某某,63 岁,文盲,无业,无固定住所,自 1993 年开始在深圳拾荒为生,有寻衅滋事犯罪前科。案发后,张某某并未因自己的盗窃行为产生畏惧心理,仍然返回案发地附近,一边照常收废品、拾垃圾,一边观察失窃店铺的情况,完全不把违法行为当回事儿。当看到警车和民警出现在店铺中时,他也站在围观的人群中丝毫不慌张。

在审讯中,张某某一直否认其犯罪事实,拒不配合民警的调查。对张某某的态度,早已有"零口供"办案经验的民警义正言辞:不要以为你什么都不交代,就可以抵赖过去,逃避法律的处罚。通过调取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可以清楚的看到张某某和另一名黑衣男子于当日 12 时 55 分许,在案发地点抱走一台热水器,骑三轮车逃走了。经过近 10 个小时细致耐心的辨别取证,办案民警将张某某的供述及案发现场群众的指认等相关证据完善,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最终,张某某因涉嫌盗窃被罗湖警方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罗湖警方提醒那些心存不轨之念的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莫抱着侥幸的心理伸出罪恶的双手。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庄思嘉

(作者:读特记者 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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