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香港大学生暴动等罪名成立,被判处4年以上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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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5名香港中文大学学生因暴动等罪名成立,在香港区域法院被判处4年9个月至4年11个月监禁。

2019年11月,有非法示威者在香港中文大学二号桥向吐露港公路投掷杂物及向警方投掷汽油弹,警方当场拘捕这5名学生,他们被控以暴动、违反《禁止蒙面规例》等罪行。5人早前否认控罪,经审讯后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今日被判处4年9个月至4年11个月监禁。

(原标题《5名香港大学生暴动等罪名成立,被判处4年以上监禁》)

编辑 黄小菊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王雯 李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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