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毗邻香港,很多人经常去香港,有时受朋友所托顺便买一些东西回来,还有不少人成了职业"水客",拖着大包小包穿梭于深港两地。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一起案件,三名"水客"为赚几百元"带工费",帮人携带"聪明药"在深圳过关时被查获,最终三人因犯走私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3000 元。
香港籍的陈老板雇佣多名"水客",将他的货物从香港上水带到深圳,有奶粉、化妆品、巧克力、药品等。深圳的老李是陈老板雇佣的"水客"之一,老李知道有不少人帮陈老板带货,陈老板还提醒他:"如果被查到,不要承认带货,就说是自己的。"
"水客"之间还会互相介绍货主,比如老李介绍了阿娴给陈老板带货,而其他人介绍了阿香过去。2019 年 2 月 14 日,老李、阿娴、阿香按照带货一次 400 元的标准,在香港上水装上陈老板的货物,其中有些药物。陈老板跟阿娴顺口提了一句:这些药物都不值什么钱。
老李三人拖着行李箱,夹杂在人群中从深圳湾口岸的无申报通道入境了。海关查验时从他们行李中查获多盒名为 Armodafinil Tablets 的药片,事后这些药片均检出莫达非尼。几个月后,该三人被通知到案,很快因涉嫌走私毒品罪被刑事拘留,近日被法院以犯走私毒品罪判刑。
据悉,莫达非尼是一种抗抑郁症药物,一般用于治疗嗜睡症等睡眠失调症,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已纳入毒品管辖范围。莫达非尼因可以"加强注意力",又被传称为 "聪明药"。
为了区区几百元的带货费,老李他们把自己搭进去了。检察官表示,作为一名成年人,进出海关时应了解监管法规、如实申报是义务,而老李作为"水客"违反海关法规,为获得不当报酬给他人携带药品,走的是无申报通道入境,又从中查获了含有毒品成分的违禁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按法律规定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庄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