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立法有利香港稳定发展 港府全力支持全面配合

香港商报
2020-06-22 09:00
收录于专题:关注香港国安法
摘要

保安局局长及六个纪律部队部门首长均表示,全力支持和配合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工作。

政务司司长张建宗21日表示,全国人大根据宪法和基本法决定从国家层面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极为必要及迫切。当天,保安局局长及六个纪律部队部门首长均表示,全力支持和配合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则表示,“香港国安法”草案有可能于本月底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直接表决通过。

张建宗:香港维护国安法极为必要

张建宗21日于其最新网志指,“香港国安法”不会影响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高度自治,亦会尊重和保障根据基本法和有关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权利和自由。

他写道,瑞士国际管理发展学院上周发布《2020年世界竞争力年报》,香港在“法规架构”“商业法规”和“政府效率”均排名全球第一位,“营商效率”排名第二位,再次肯定了香港的制度优势。不过,受去年发生的社会动荡及疲弱的经济表现所影响,香港全球总排名由第二位跌至第五位。这凸显社会稳定及安全对香港的竞争力及长远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若再任由鼓吹“港独”及暴力冲击的人继续破坏社会安宁,香港得来不易的稳定发展和经济成就实难以维持,后果堪虞。

张建宗续指,特区政府已一再指出,所谓“公投”既无宪制基础,亦无法律效力,但前日有关组织仍然一意孤行继续举行所谓“罢工罢课公投”。它们为了谋取政治私利,公然反对国安立法,穷尽各种手段,甚至把公务员和中学生都牵连进去,更有区议员将议员办事处作为所谓“公投”投票站。这些企图利用市民、学生和公帑达到政治目的的伎俩,政府固然予以严厉谴责,更绝不会视若无睹。

郑若骅:律政司专设国安检控部门

21日,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发声明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香港国安法”草案说明清晰指出,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区居民根据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自由,这些明确规定应可释除公众疑虑。“我会率领律政司全力支持和配合港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

声明指,全国人大早前通过有关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安的法律,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公布实施,做法完全依照宪制和法律理据。声明续指,《决定》第四条规定香港特区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行机制,强化执法力量,加强维护国家安全执法工作。草案说明提出香港应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而律政司作为其中一个承担执行维护国家安全主要任务的政府部门,亦会成立一个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

保安局及纪律部队正展开筹备工作

21日,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警务处处长邓炳强、香港海关关长邓以海、消防处处长梁伟雄、惩教署署长胡英明、入境事务处处长区嘉宏以及政府飞行服务队总监胡伟雄机长表示,全力支持中央制定“香港国安法”。

李家超更表示会带领各纪律部队全面履行应有职责,确保相关法律在香港有效实施,竭力维护国家安全。他说,“每个国家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和特定执行机构,这是每一个负责任政府不可推卸的应有之义。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法治,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最佳保障,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市民生活太平,社会恢复安宁,民生及经济恢复发展,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香港国安法”草案提出香港特区应设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维护国安委员会,并在承担执行维护国安主要任务的警务处和律政司设立专职部门。为此,保安局表示会全面配合,并正展开相关筹备工作。

谭耀宗:国安法草案月底或通过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在出席完常委会会议后返抵香港。21日,他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开会日期及议程由委员长会议决定,目前未知(“香港国安法”)何时会表决通过。他指,本港社会希望早日通过“香港国安法”,令社会尽快稳定下来,一心一意恢复经济。他又指,根据程序,若人大常委会讨论时认为草案内容已成熟,没太大意见,就可能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在本月底常委会全体会议上直接表决通过,而毋须三审。

谭耀宗又提到,“香港国安法”草案提到设立驻港国家安全公署,是中央授权直接设立的机构,并不受基本法第22条所限。他认为,现时草案的内容符合香港实际情况,希望港人可以有信心亦期望通过后可以令社会恢复稳定。他续说,未来数日会留意各界建议、意见及看法,如果市民对“香港国安法”立法有意见,可选择邮寄到北京全国人大常委会表达,亦可邮寄到香港中联办或透过他本人反映。

编辑 郑蔚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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