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为维护净空保护区域飞行安全,惠州机场发布公告,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军民航职能部门批准,在惠州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进行无人机、航空模型等飞行活动。
由于飞机在机场区域内的飞行高度比较低,所以必须在机场上空划出一个区域,它能够保证飞机起飞着陆和复飞的安全。此公告明确规定 ,机场净空保护区是指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5.1公里,跑道端外20.1公里以内的区域,覆盖了惠城区绝大部分行政规划区域、惠东县城区域以及小部分惠阳区域。对在机场净空保护区擅自进行无人机、航空模型等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据了解,不仅仅是无人机,任何未经允许的“低空、慢速、小型飞行目标”——也就是俗称的“低慢小”目标,都可以称作“黑飞”。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国务院2009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对于违规飞行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商报供稿)
编辑 梁佳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