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矫治是新形势下《社区矫正法》的一种人性化矫正手段,能有效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实现再社会化。为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状态稳定,降低再犯罪风险,龙岗区坪地街道司法所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存在的个性与共性心理问题,采用团体心理讲座、个别心理辅导等方式,积极探索人性化管理模式,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坪地街道司法所要求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在入矫时,进行心理测评并形成个人心理档案,借助专业机构力量制定矫正方案,筛选出心理异常者,通过一对一的疏导,排除心理风险,达到了“心理疏导一个人、教育警示身边人”的良好社会效果;开展团体心理讲座,面向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通过正面引导,逐步分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敏感心理和人格缺陷,包括正确了解自己、建立良好的人际群、培养自我接受的态度、克服对社区矫正的偏见等内容。
针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情绪不稳定、法治观念不强等问题进行单独矫治,通过个别教育、一对一心理疏导的方法,培养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平稳的改造态度和人生信念,提升认罪伏法意识。司法所关怀女性矫正对象。由女性社工负责介入,及时对女性矫正对象的不良心理进行调控,谈心谈话帮助打开心结,增强社会认知能力,顺利融入社会,起到预防突发事件的作用。
坪地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历经早期探索、重点深入和全面推开三个阶段,抓共性、顾个性,认真分析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年龄阶段和文化程度、就业就学情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确定管理重点,实施至今已初显成效。截至目前,该所已开展5期团体心理讲座,对青少年、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个别谈话、专业心理咨询16次,及时给予矫正对象人文关怀和帮扶教育,为新法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编辑 昌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