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15大类食品828批次样品,检出12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为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陈辉武记海鲜档销售的梭子蟹(三眼蟹),经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存在重金属污染问题。该海鲜档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据悉,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根据规定,镉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最大限量值为0.5mg/kg。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养殖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编辑 刘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