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时一定要谨慎驾驶,尤其是在高速上,稍不注意就酿成悲剧。
近日,江西横峰的高速路段发生了一起事故,一名男子强行超车,结果导致妻子在事故中殒命。车翻在地,他心痛得在一旁直跺脚。
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警方从李某所驾驶车辆的行车记录仪中,找到了导致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强行变道。
记录仪画面显示:当日下午16:33许,李某驾车以110km/h的速度在车道上行驶。在距前方一辆大货车不足20米时,李某准备变道超车。
此时,他的车头刚刚超过左侧车道的一辆黑色小车一点,结果在穿插变道时,车尾与黑色小车车头发生刮碰,李某的车瞬间失控撞向中央护栏。
事故造成两车发生翻覆,其中黑色小车上共有四人,后排一人未系安全带导致轻微挫伤。
李某的车上坐着他和妻子,妻子在剧烈撞击中不幸死亡。
这起事故发生后,相关话题上了微博热搜。
网友评论
到底如何才能安全地变道超车?交警提醒:提前开启转向灯,观察目标车道情况,确认与目标车道后方来车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且对方无加速超车的迹象后,迅速提速果断变道,并关闭转向灯。
许多交通事故都与超车有关,而面对因超车而引起的交通事故,该如何划分责任?您是否了解呢?如果您还未知或一知半解,就跟随普法君一起来看看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怎么认定。
1、超越正在左转弯车辆的情况
图中红车欲超车撞上了直行的白车,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超越正在掉头车辆的情况
图中红车正在超越掉头的白车,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3、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的情况
图中红车超越正在超车的黑车,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4、从右侧超越前车的情况
图中黑车从右超越正在直行的红车,黑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5、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情况
图中红车超车时撞上了对向车道的黑车,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6、行经危险路段时超车的情况
图中红车正在超越转弯的白车,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最后,吸取本案教训,以防类似悲剧发生,各位开车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