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特记者从罗湖区委宣传部了解到,近日有媒介报道称“罗湖区委宣传部为电影《水墨中国·春天颂》的联合出品方之一”为不实报道。
罗湖区委宣传部发表声明表示,其没有授权任何第三方拍摄与话剧《水墨中国》题材相同或者类似的电影,没有与任何第三方签署关于话剧《水墨中国》的相关协议,也没有参与任何与电影《水墨中国·春天颂》有关的活动。任何与此事实不符的报道,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宣传部将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关于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宣传部不是电影
《水墨中国·春天颂》出品单位的
声明
近日,大麦文化、东方头条娱乐版、华奇网等媒体有报道称,电影《水墨中国·春天颂》是由深圳市罗湖区委宣传部、中华世金华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华宗教慈善基金会书画院联合出品。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宣传部在此郑重声明:该报道失实,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宣传部不是电影《水墨中国·春天颂》的出品单位之一。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宣传部没有授权任何第三方拍摄与话剧《水墨中国》题材相同或者类似的电影,没有与任何第三方签署关于话剧《水墨中国》的相关协议,也没有参与任何与电影《水墨中国·春天颂》有关的活动(包括媒体报道的2017年6月30日电影《水墨中国·春天颂》在深圳大剧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任何与此事实不符的报道,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宣传部将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声明人: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宣传部
2017年7月4日
编辑 陈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