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宝安区一大厦发生火灾。宝安警方接到火灾指令后,两分钟抵达现场,仅用时7分钟便将火情控制住。
6月30日13时15分,正在宝体网格布警点备勤的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翻身派出所辅警中队接到派出所总台发出的火情指令:宝安区49区海汇路与107国道交汇处一大厦起火。接警后,翻身派出所辅警中队迅速组织应急分队集结,13时17分,赶到起火现场进行处置。
据悉,现场着火点为大厦广告牌,应急分队队员到场后火焰已从广告牌的底部向上蔓延至3米,情况紧急。由于现场围观群众众多,翻身派出所辅警中队副中队长邝国剑马上组织路面摩托车巡逻队员和闻讯赶到的义警负责火场周边的警戒工作,快速疏散附近居民群众。翻身派出所辅警中队队长苟安勇即刻组织灭火,一方面指挥应急分队长戴先明带领部分队员按照平时训练的消防业务技能,把从网格布警点驾驶前来灭火的消防摩托车上的车载增压泵快速连接就近消防栓开展扑救,另一方面指挥副中队长郭良勇带领剩余机动队员使用手提灭火器开展近距离灭火。13时24分,仅仅用了7分钟,应急队员就将火情迅速控制住了,避免了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随后,接到报警的消防官兵赶到现场,翻身派出所消防民警及辅警继续联合消防官兵开展现场火灾隐患排查、外围警戒及交通指挥工作,确保现场救援人员及周边群众的安全。
现场群众告诉记者:“多亏辅警们及时赶到,果断处置,才没有让损失变得更大,也保证了我们的人身安全。”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