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一男子用面包车运输煤气被拘5日
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通讯员 匡金营 袁励
2017-07-03 12:24

日前,男子陈某在没有取得危险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用面包车运输煤气,结果被观澜派出所民警查获,受到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6月29日中午,龙华区观澜派出所民警在观澜街道布新路巡查消防隐患时,发现174号小店门口停放着一辆可疑面包车,立即上前进行盘查。民警打开车门查看发现,面包车厢内装满了大大小小的煤气罐共计18瓶,其中15KG的15瓶,5KG的3瓶。该车停放在人流量很大的布新路边,楼上又是居民楼,如果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民警随即将该车司机陈某(男,33岁,广东人)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运输煤气的司机陈某没有取得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车辆也没有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2条第1款和《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煤气属于易燃易爆物品,运输时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运输车辆要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见习编辑 王雯


(作者: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通讯员 匡金营 袁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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